黄南新闻网讯(记者 叶文娟) 自2021年9月探索实施林长制以来,全省林草部门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推深走实,全省林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青海省已全面建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全省共设立各级林长6467人,其中省级总林长5名、市级总林长32名、县级总林长255名、乡级总林长1245名、村级林长4930名。制定《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1+5”项制度、办法,市、县制定相关制度、办法等234项,形成了“省级总林长总负责、市级总林长抓督导、县级总林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在省级林长的带动下,各级林长以深入责任区开展巡林为抓手,督导各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抓实林长制,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完成营造林14.05万公顷(210.83万亩),种草改良43.86万公顷(658万亩);依法依规审核审批占用林草湿地项目140件0.12万公顷(1.91万亩),湿地治理修复0.25万公顷(3.89万亩),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达142.51万公顷(2137.67余万亩)。
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清风”行动,查处野生动物相关案件10起,打击犯罪团伙4个,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人,查获麝香囊、鹿茸、狼牙等野生动物制品110件643公斤;今年春节、清明期间火情发生数和过火面积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94%和95%,连续3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