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玛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 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法治,智之端也。”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进程中,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彰显实践伟力,法治之光照耀下青海高原呈现一片宁静祥和。
青海承东启西、连疆络藏,自古就是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青海、两次参加全国人大青海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青海发展擘画蓝图、把脉定向,为做好青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把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作为亘古不变的初心,将保持社会平安稳定作为重大任务,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幅更高水平的法治青海平安青海新画卷徐徐展开。
平安铸基,
守护百姓幸福安宁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今天的青海,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安宁,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青海追求平安的脚步一刻也不曾停下。
从平安青海建设到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开展再到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从青甘川交界地区平安与振兴工程到雪亮工程,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再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开展……全省上下以现代化的治理理念、方式、手段扎实推进平安青海建设,社会治理社会化、现代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平安青海建设步伐稳健有力。
坚持党委领导,引领平安建设。始终把党委领导体现贯彻到平安青海建设多领域全过程,省委带头全面落实党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平安青海建设工作汇报、审议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履行组长职责,省级有关领导统筹谋划部署、从严推进落实,以上率下为深化平安青海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坚持统筹实施,推进平安建设。始终把平安建设作为系统工程,突出打、防、管、控四个重点环节,努力提升专业化水平,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突出城市、农村、牧区三种类型,建立“州、县、乡、村”四级社会治理平台,形成“三种类型、四个层级”青海特色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全省划分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的网格22438个,推行一村一警机制,公开招录4500余名“村警”;加强“五张网”建设,着力打造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全省共建立治保会6584个、专兼职治安联防组织6042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缉枪治爆、禁毒扫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危涉爆企业、寄递物流领域隐患排查清理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全省“八类案件”下降42.7%,命案发案率下降32%,全省铁路护路联防连续13年无重大涉路案事件。
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发展厚植根基,也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保障。省统计局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2.87分,连续九年实现稳步上升。
2021年12月,在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青海5个市县、3个集体、3名个人分别荣获示范市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格尔木市荣获“长安杯”。
平安,成为青海大地的一张亮丽名片。
法治护航,
“点燃”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凝聚社会人心的“最大公约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青海,需要以民主凝聚力量、靠法治提供保障。
青海始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放在突出位置。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始终做到“四个亲自”,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加快法治青海建设,在全面加强实施宪法、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法治保障能力、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推进党内制度建设等方面同向发力,法治体系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法治青海建设根基更加厚实稳固。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青海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民生改善、疫情防控、社会治理等领域强化制度供给,审查批准了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义务教育、美丽乡村建设、民族团结等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法律条例,有效提升全省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率先在全国出台《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促进条例》,出台全国首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制定关于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使用野生动物等法规条例,形成以法治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青海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督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形成了一批可检验、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020年8月,西宁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西北五省区首个被命名的省会城市。
改革助力,
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社会,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政法系统始终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新时代政法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2014年开始,作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确定的首批7个试点省份之一,青海坚持先试先行、迎难而上,精心谋划、全力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突出青海特色、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符合省情实际的司改“青海经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如山承诺正不断实现。
在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中,青海始终以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统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不断放大政法领域改革效果,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随着改革的持续推进,青海政法各单位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跨域办、网上办、刷脸办”等新模式日益普及,刑事案件网上跨部门办理试点正式启动,网上案件流转率达95%以上。
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到员额制改革,从司法责任制改革到诉讼制度改革……一项项改革措施,让无数个家庭、当事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司法权威、法律意识更快更广地在百姓心中形成。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全省上下将继续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织牢安全网、提升安全感,让平安青海、法治青海的底色越擦越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