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9月13日,省政府召开“青海这十年”医保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医疗救助在全国率先完成省级统筹,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首家实现全省范围、全业务功能落地应用……截至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前行。医保待遇稳步提升,我省实行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增长11.3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其中,财政补助由355元提高到6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45元提高到350元,基金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累计120元提高到300元,报销范围扩大至所有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统一保障政策,规范账户使用。
脱贫人口实现应保尽保,联合6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政策,建立优化倾斜政策、健全预警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为年度内累计达到12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不设封顶线;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2019年以来,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5.76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6亿元。
重点任务推进成效显著,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通过国家、联盟和省级累计集采药品471种、耗材17种,平均降幅50%以上,特别是2021年集采药品137种、耗材9种,节约采购资金13亿元。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先后调整1163项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医药服务管理提质增效,医保目录不断充实完善,统一基本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三个目录”。及时调整优化医保药品目录,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目前共有2957种西药和中成药纳入目录,较2017年增长7.8个百分点。实行医保精细化管理,制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740种,保障26种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加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政策落地和使用监测,完善“双通道”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将37家医疗机构和58家零售药店纳入特药定点范围。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大力支持民族医药发展,通过积极推荐争取,目前我省30种藏药成功入选国家医保目录;99种藏药和1126种藏(蒙)医院制剂纳入省级医保目录,是省医保局成立前的2.8倍。
基金监管得到持续加强,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484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606家次,其中,取消协议75家、暂停协议710家次、移交司法机关7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11家,公开曝光216起,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5亿元,初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
老百姓看病就医更便捷,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刷脸”等结算方式。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与全国31个省市(区)的5.9万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开展门诊慢特病、药店直接结算试点,拓宽备案渠道、简化业务流程。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累计17.2万人次,直接报付医疗费用达26.2亿元。普通门诊结算14.5万人次,药店购药11.9万人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618.5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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