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9月13日,省政府新闻办在西宁举行“青海这十年”医疗保障专场新闻发布会,邀请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吕东等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青海省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就,并就社会关切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前行,2016年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202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保障全省医保政策纵向统一、待遇横向均衡和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持续强化。
2021年全省医疗保险参保566.96万人,较2012年增加57.64万人,增长11.3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提高到2022年的1030元。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出台实施办法,改革个人账户,统一保障政策,规范账户使用。
我省不断巩固医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对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保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坚决防止规模性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发生。2019年以来,医疗救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5.76万人次,累计资助金额4.76亿元。
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通过国家、联盟和省级累计集采药品471种、耗材17种,平均降幅50%以上,老百姓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为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目前我省共有2957种西药和中成药纳入医保目录,较2017年增长7.8个百分点。制定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共收录药品4740种,保障26种慢特病患者门诊用药需求。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省共有90.3万人次享受特药政策,医保基金支付5.43亿元。
为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省医保局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6484家次,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5606家次,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45亿元,初步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震慑态势。
全省医保信息化平台启动运行,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刷脸”等结算方式。进一步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与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9万家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开展门诊慢特病、药店直接结算试点。省医保局成立以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累计17.2万人次,直接报付医疗费用达26.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