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促进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民贸民品企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联合省民宗委、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于近日修订印发了《青海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下达2149.4万元用于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
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是财政部门对民贸民品企业用于开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的贴息补助。据了解,此次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民宗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政策实施中的职责分工,建立由民宗部门、人行分支机构对企业资质及贷款规模、用途和期限等进行审核,提出贴息建议方案,由省财政厅审核确定贴息方案并拨付资金的管理机制。有助于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实各个环节更加畅通高效。
《实施细则》明确,享受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包括民族贸易贷款和民族特需商品贷款,贴息率按照最高不超过2.88%的水平予以安排,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体现财政扶持政策的普惠性、可持续性。为让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更便捷的服务,此次印发的《实施细则》中对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进行了简化,鼓励各地在确保申请材料合规准确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便民利企措施,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同时,记者了解到,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贸民品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省财政会同省民宗委、人行西宁中心支行已抓紧审核下达2022年民贸民品贴息资金2149.4万元,对30家民贸民品企业的88笔贷款按2.88%比例予以贴息,撬动贷款规模15亿元。贴息政策的落实极大缓解了相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为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