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生态优先,立足地区实际,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非凡十年,成就辉煌,众多民生领域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双提升,畜牧业稳步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价格平稳运行,农民工规模扩大就业向好。
一、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提升,种植结构更趋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扶农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双提升。2012年以来,青海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粮食生产关键环节,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节本增产、提质增效措施,突出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生产生态协调,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2020年开展撂荒地和“非粮化”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粮食生产能力大幅提升。2021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453.62万亩(302.41千公顷),较2012年增长8.0%。全省粮食总产量109.09万吨,比2012年增长7.3%,连续14年维持在100万吨以上。人均粮食产量从177公斤上升至184公斤,确保了农牧民口粮基本自给。
粮食种植结构不断调优。十八大以来,全省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前提,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构建粮食、经济作物、饲草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和作物品种结构,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与效益。十年间,除个别年份外,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0%以上,谷物种植面积占比扩大,豆类、薯类种植面积占比缩减,种植结构不断优化。
粮食生产科技化水平快速提升。十八大以来,青海把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绿色发展作为创建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省的主要内容,持之以恒推进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粮食生产中,有机肥施用量逐年提升,化肥、农药施用量逐渐回落,农用地膜使用量下降。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为粮食生产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科技化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面积较2012年分别增长37.2%、36.0%和96.0%;建成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面积99.6千公顷,较2012年增长36.6%;机电排灌面积42.1千公顷,较2012年增长69.1%。
二、生态畜牧业稳步推进,“畜”势待发展新颜
畜牧产业作为青海巩固脱贫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托和基础产业,在保生态、保供给、保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大力发展有机生态畜牧业,畜牧业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在保障“菜篮子”产品供应、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畜牧业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撑。十八大以来,青海通过不断健全牲畜良种繁育体系,畜禽生产效率和生产性能不断增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为全省经济注入新的活力。2021年,牧业总产值298.57亿元(当年价,下同),比2012年增长1.2倍,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52.0%提高至56.5%,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畜产品产量实现稳定增长。2021年全省肉类(猪牛羊禽)产量39.86万吨,比2012年增长37.0%,年均增长3.6%,较全国增速高出2.9个百分点。人均肉类产量占有量为67.1公斤,增长16.4公斤,增幅达32.2%,年均增长3.2%,较全国增速高出2.9个百分点。牛肉产量21.25万吨,较2012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9.3%,较全国增速高出7.9个百分点。牛肉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1.6%提高至3.1%。羊肉产量12.32万吨,较2012年增长21.0%,年均增长2.1%。
牦牛藏羊品牌建设取得成效。十八大以来,青海着力打造“世界牦牛之都、中国藏羊之府”公用品牌和区域品牌,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成立牦牛藏羊产业联盟,先后培育了5个牦牛产业园,建成3个藏羊产业园。启动牦牛、藏羊原产地追溯体系,完成省内牧区六州牦牛、藏羊信息查询、源头追溯,实现423余万头只牦牛藏羊质量安全可追溯。借助各类网络销售模式,牦牛、藏羊的知名度美誉度显著提升。
三、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如期完成翻番目标
十八大以来,青海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消费水平同步提高,脱贫攻坚如期完成,生活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为全面推进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城乡收入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增速快于城镇。一是居民收入与经济水平同步增长。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19元,比2012年增加14449元,年均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后的年均增速为6.9%,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7.0%基本一致。二是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45元,年均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04元,年均增长10.4%,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城镇2.0个百分点。三是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012年的3.28下降为2021年的2.77,十年间收入比缩小0.51。四是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收入格局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占比降低,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占比提高,收入结构趋于多元化。五是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全国。十年间,全省居民及城镇、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速分别快于全国同期0.7、0.6和0.9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相对差距缩小。
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收入翻番目标顺利实现。全省实施精准脱贫以来,农村贫困状况大幅改善,2019年全省42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2020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收入达18003元,比2010年增长107.9%,顺利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入翻番目标。
四、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幸福感逐步增强
居民消费水平继续提高,结构明显优化。一是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2021年,青海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020元,年均增长7.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513元,年均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00元,年均增长8.1%。二是生存型消费占比下降,消费结构明显改善。消费理念愈加开放、多元化,消费方式逐渐由“生存型”向“发展及享受型”转化。2021年,人均发展及享受型消费(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讯、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3.3%,比2012年提高3.7个百分点。三是恩格尔系数下降,膳食结构更趋合理。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食品消费比重趋于下降,2021年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0.8%,比2012年降低3.9个百分点。主食消费明显减少,膳食种类趋于多样化,居民人均粮食消费量大幅下降,瓜果糕点类、肉类、禽类、水产类消费量稳步增长。
居民生活状况持续改善,幸福感逐步增强。一是居住条件日趋改善。2021年,居民人均自有现住房面积30.0平方米,比2013年增长13.7%。其中,城镇30.7平方米,增长18.5%;农村29.2平方米,增长9.0%,钢筋混凝土或砖混材料结构成为农村住房的主要建筑类型。二是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家用汽车拥有量增长明显。2021年,居民平均每百户汽车拥有量49.5辆,比2013年增加34.7辆。其中,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汽车拥有量为45.2辆,比2013年增加30.7辆;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汽车拥有量55.2辆,增加40.0辆。通信电子产品日趋增长,户均拥有移动电话数量达到2.63部。洗衣机、电冰箱、彩色电视机趋于饱和,热水器、空调等家电拥有量增长较快。
五、消费品市场供给充足,CPI企稳运行
十八大以来,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从强监测、稳供应、重监管等环节着手,全力保障消费品市场供给,全省商品及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虽然受多因素影响,部分年份价格波动较明显,但得益于经济发展、供给充裕、民生保障等多方面稳价政策,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企稳运行。
十年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27.5%,年均上涨2.5%。其中,2013年CPI上涨3.9%,为十年间最高涨幅,随着保供稳价措施落实落细,消费价格从高位逐渐回落趋稳至合理区间。
分阶段看,CPI涨幅呈“前高后稳”运行态势。2012-2013年,初级农产品价格较快上涨,食品类价格上涨对总指数的贡献率接近50%,此阶段CPI上涨明显;2014-2017年,随着服务业经济蓬勃发展,服务项目价格上涨对CPI的上拉作用亦逐渐增强,CPI总体运行平稳;2018-2020年,以畜肉类为代表的食品类价格明显上涨,CPI涨幅有所扩大;2021年,在上年高基数影响下,叠加猪肉价格大幅下降对总指数的下拉作用,CPI涨幅明显回落。
六、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十八大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愈来愈多的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走出家门,进入城镇,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十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人数稳步增加,收入水平平稳提升,工作稳定性趋强,农民工获得感不断增强。
农民工规模不断扩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总量不断增加,收入水平平稳提升,工作稳定性趋强,农民工获得感不断增强。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农民工总量94.9万人,比2013年增加22.6万人,增长31.3%。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受过中高等教育的新生代农民工大量进入就业市场,农民工整体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2021年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7年,比2013年增加0.6年。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比快速提升,2021年其占比为12.2%,提高5.2个百分点。
收入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全面提升。2021年,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3532元,比2013年增长56.8%;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4361元,增长34.1%,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从外出农民工参保情况看,2021年单位或雇主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的占比分别为10.4%、21.7%、10.0%、7.7%、4.4%和4.9%,分别提高4.3、15.1、4.6、3.5、3.6和3.9个百分点,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陈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