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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立法为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10     作者:樊静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提出一系列加强禁毒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深入推进新时代禁毒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1年5月,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青海省禁毒条例》。条例实施一年来,在依法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大力整治突出毒品问题,完善毒品治理体系,推动禁毒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青海省禁毒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从实际出发,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依法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我省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生命力所在。如何使地方性法规“有特色”,是地方立法中必须面对和破解的重大命题,也是衡量地方性法规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更是检验地方立法能力水平的试金石。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省委中心任务,聚焦热点难点问题,聚焦特色精细,通过“切准特色、切细内容、切实措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青海省禁毒条例》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为核心,以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为基础,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以推进科技创新为动力,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强化政策落实,注重整体联动和协同作战,注重预防宣传教育,保持严打态势,实现制毒物品严管常态化,大力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禁毒工作整体战、持久战、攻坚战、防御战中发出“青海立法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地方立法工作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青海省禁毒条例》制定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聚焦禁毒工作发展的大事要事、群众关心的急事难事,依法拓宽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途径、渠道、平台,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依托“立法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立法智库专家、立法基地等“外脑”作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确保地方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条款上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切实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省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立法实践,在党的领导下,继续走特色精细化立法路线,恪守“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新形势下禁毒实践工作面临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为完善我省禁毒工作体系和提高毒品治理能力持续发力,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作者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