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制度建设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日,为适应职称规范管理新要求,省人社厅结合职称制度改革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青人社厅发〔2022〕1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着力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贯穿到职称评审全过程。拓展实施范围,将职称评审管理的实施范围拓展到全体专业技术人才和各类用人单位。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一方面,保持职称政策的连续性,对以往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继续保留;另一方面,改革原有文件中不合时宜的地方,解决新问题、提出新举措。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放管结合,具有自主评审权单位的评审结果,由过去的审批转变为备案管理。强调优化服务,推行网上评审,加强全过程监管,促进“减负松绑”与科学监管有效统一。
《管理办法》共10章65条,分别为:总则、职称评委会组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和职责、职称评委会专家库的建立、年度评委会及评议组的产生、申报推荐及审核、组织评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核准备案、专家库建立和专家遴选、申报人员的范围拓展、职称申报推荐程序、职称评审程序,到监管服务、责任追究等方面,实行制度全覆盖,管理服务全链条。明确了职称“谁来评”、评委会及专家库“怎么建”、年度工作“怎么干”,职称怎么申报、怎么评审、如何监管,更好地指引申报人、单位、主管部门、评审办事机构均按流程规范操作,确保职称评审公正公平、高效高质。
制定《管理办法》是我省加强职称评审规范管理、完善职称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作为我省关于职称管理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由过去分散的政策上升为统一规定,由一般性政策上升为规范性文件,将从源头上加强职称申报评审全流程规范管理,对于切实保证职称评审质量,促进公正公平,提升评审公信力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