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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更齐劲更大,民族团结创建持续推进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15    

祁连山下,响彻同心筑梦的伟大乐章;青海湖北岸,遍开民族团结的绚烂之花——这是海北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真实写照。

“回汉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在生产劳动中互相帮助,在风俗习惯上彼此尊重。汉族群众操办红白喜事时自觉以回族清真饭为主,而回族群众办喜事时也会宴请汉族亲朋好友……”在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气象社区,回汉及多民族群众文化互融互通,处处都是民族团结和睦的幸福景象。

每逢端午、重阳、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社区居民都会从四面八方聚在一起,共同庆祝,一声问候、一句祝福、一份关爱……无不饱含着民族兄弟的真挚情谊。以礼相待换来的是社区融洽、团结、有难共帮的和谐氛围。

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起步于解放建政,初步形成始于1978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逐步提升完善。2013年国家民委把海北确定为全省唯一、全国13个创建试点示范州之一,全州上下全面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建州”战略,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意见》,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创示范、五年再提升”的工作步骤,举全州之力,高标准、多层次、全领域强力推进,成功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2015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涉藏地区第一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示范州。

2016年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五年再提升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党的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强基工程、百年工程、生命线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充实工作内涵,丰富工作形式,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向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转变。2021年1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并于同年出台《海北州关于在新起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海北的成功实践,两次得到了国家民委的充分肯定:“海北州的生动实践,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地区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转型升级之路,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宝贵经验。”

此外,海北州继续深化和拓展以“组建一批宣传队伍、编印一套宣传教育读本、编译一本党的经典文献的藏文译本、制作一批宣传片、创作一首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歌、编排一台文艺节目、新闻媒体开设一个民族团结主题专栏、打造一批视觉形象标识、制作一批主题宣传牌(宣传栏、文化墙)、编发一套校本读物、开展一批主题专访、购置一批学习教育书籍、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设立民族团结进步纪念碑、宣传长廊、宣传标识、大地艺术,各县每年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