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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提供 坚实的组织保障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0-25     作者:丁忠江

组织振兴是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之一和根本保证。组织部门作为抓党建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主责部门,要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大局,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组织资源、干部资源、人才资源向乡村聚集,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突出政治引领,建强乡村振兴的“指挥部”。要持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以党性教育基地、党校为依托,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提升轮训工程,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要持续提升支部政治功能。建立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清单,明确办理、治理、服务标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突出组织引领,筑起乡村振兴的“桥头堡”。要压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制,以县级领导为责任领导、各乡镇为责任单位、村支部书记为责任人,明确分工、任务到人,共同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要深入推进“筑基工程”。开展党群服务中心示范创建行动,以点带面,推动县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提质。

突出骨干引领,选好乡村振兴的“排头兵”。要提高各级干部抓乡村振兴的能力。以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为依托,针对乡村振兴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乡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辅导讲座,提升领导干部专业化水平。要注重乡村振兴一线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乡村振兴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坚持选优配强原则,选出一批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成长锻炼。

突出人才引领,建立乡村振兴的“智囊团”。要发挥农村实用人才主力军作用。加大“土专家”“田秀才”“草根精英”、技能大师、民间艺人等实用人才培养培育力度。要健全完善人才保障机制。整合落实各类涉农政策,为乡村人才提供便捷的政策支持,建立有利于人才建功立业的软环境。

——摘自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丁忠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文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