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关于评选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85号)要求,在全省煤炭企事业单位逐级审核推荐基础上,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了初审推荐对象,经报请全国评审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现对我省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一、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2个)
青海昆源矿业有限公司高泉昆源煤矿采剥一队
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全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1名)
李振 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煤沟煤矿综掘队生产一班班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5日)
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6146932 0971-8258205
传 真:0971-6146518
邮 箱:qhsmtgyxh@163.com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东交通巷1号
青海省评选推荐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
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