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治吏责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坚持从严管理,明确“下”的标准。及时制定《民和县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科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列出定性和定量24条规定。今年以来,对4名工作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降职处理,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
坚持客观公正,考准“下”的依据。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对问题反映较多、内部不团结的班子,来信来访比较多、群众有不同声音或意见较大的干部实行重点约谈,先后对17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2015年以来,对违纪违法的12名科级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对3名拟提任的干部取消了资格。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下”的保障。注重人文关怀,对“下”的干部,由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专门进行谈心谈话,说明调整理由,提出希望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干部重新起步、有所作为。近年来,对6名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影响期满后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让“下”的干部有信心、有盼头、有作为,营造了“能下亦能再上”的良好氛围。(民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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