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论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对具体地、现实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新时代青海发展和治理新要求,紧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中积极探索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具体实现途径,积极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青海实践,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党委决策部署
助推高质量发展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上升为国家长期发展战略,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和助企纾困、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做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坚持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相结合,谋篇布局,打出一套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发展质量的“组合拳”。2019年以来,开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委托第三方开展立法后评估,提出修改完善法规的意见;先后听取和审议全省绿色产业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先后四次组织开展助推“六稳”“六保”、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情况等专题调研;制定出台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把重点督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代表建议与调研《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相结合,推动政府部门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疏通堵点卡点,打通法规和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2022年9月28日制定出台《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依法有效监督
民生得到强回音
人大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具有“全过程”的重要属性。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发展和民生热点、痛点,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作为重点监督项目,由省人大财经委具体组织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多层次、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市州县、园区、企业实地调研,面对面听取基层人大、政府及部门、企业意见建议,同时委托8个市州人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书面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直各单位征集问题建议;委托省工商联向100余家不同类型民营企业开展问卷调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召开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省人大财经委认真研究梳理归纳各方面提出的330余条意见建议,对需要通过立法予以解决的问题在《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青海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中作了规范,对需要各级政府及部门推动解决的问题在专题调研报告、专题询问问题、审议意见中予以体现,通过采取“1+N”的形式,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报告和8个市州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政府专项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提供高质量的参阅资料,形成了立法、监督同向推动破解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转型升级、融资难融资贵、监管执法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的合力。同时,为了保证人大监督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提高监督实效,会前会后进行专题新闻报道外,首次以全程网络视频直播形式对专题询问作了现场直播,在线观看人数近2万人,激发了广大网民的热情,努力做到监督问题来自群众,监督过程群众参与,监督效果群众满意,让群众看到人大监督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少网民反映,专题询问网络同步直播很接地气,询问的内容是群众关注的问题,也回应了群众的关切期盼。
拓展听取意见渠道
推进立法接地气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和特色精细立法的重要体现。省人大财经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探索立法工作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实践,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断拓展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渠道,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推进立法接地气、提质量,有效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向高水平看齐对接,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家相关部委书面请示并征求意见,得到权威支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到省外学习先进立法经验,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来我省参加立法培训暨专家研讨会,有力提升了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作用,对每一部法规,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和立法智库专家以及省内法学专家、相关领域专家意见,研究采纳合理意见,立法的专业性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开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立法中,为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强与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沟通协调,邀请人民银行西宁市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熟悉金融和法律知识的业务骨干参与立法,并征求金融机构意见建议,提高了融资支持内容的可行性;广泛听取政府部门、各行各业企业家和市场主体意见,摸清中小企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循环经济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从法律角度精准“把脉问诊”,用制度规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四地”建设,推动绿色循环高质量发展。强化调查研究,深入市州县、工业园区、企业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人大、政府及部门、中小企业、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为高质量立法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和更加科学民主的依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民情、倾听民意、汇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等形式,直接收集人大代表、立法联系点和人民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都通过“工作底稿”制度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认真研究,许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合理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成为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推动立法工作更接地气,务实管用,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内涵。
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创新、提高。省人大财经委将继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坚持群众关心的,就是立法聚焦的;人民群众关切的,就是监督用力的;人民群众关注的,就是要推动解决的。在依法履职过程中,依法拓宽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途径、渠道、平台,努力把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细化到履职举措上,体现在工作质量上,落实到工作成效上,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