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管网及设施安全评估建档工作,消除建构筑物违规占压城镇燃气管道的隐患;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既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立管、橡胶软管、燃气报警装置和安全阀等的更新改造任务;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不满足运行要求的燃气厂站和设施的更新改造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聚焦重点、摸清底数、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系统组织实施更新改造任务,加快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立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有效提升防范化解城镇燃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重大风险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
《实施方案》提出,更新改造对象范围为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对象应符合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等条件,按照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的先后次序,由各城市结合实际统筹确定。《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部署了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