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青海要闻

筑牢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安全防线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2-01     作者:于瑞荣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202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的“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发布以来,我省检察机关迅速贯彻落实,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检察一体化优势,“上下联动”、协同发力,联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强化行业监管,助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推动“八号检察建议”在青海落地生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检察院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送达“八号检察建议”,与省应急厅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定期通报事故调查数据制度,聘请省应急厅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作为省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日常执法中涉嫌安全生产的各类犯罪案件移送办理,强化事故调查组与检察机关全过程协调配合,严格依法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最高检立足检察职责,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从‘抓前端、治未病’出发,向应急管理部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11个有关部门,共促安全生产治理水平的提升。国泰民安,是民之所盼,更是发展之基。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突出协同联动,重在能动履职,需要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常态联系,依法能动履职,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抓落实,共同助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安全是全力保障新发展格局的根本宗旨。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需要通过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效果、加强“府检联动”推动行刑衔接、用好“外脑”提升办案能力,着力护航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依法严厉惩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犯罪的基础上,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深化溯源治理,认真履行保障社会高质量安全发展的职责。要持续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深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从法律监督层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安全生产类违法犯罪发生,筑牢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