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科学精准优化防控措施 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实录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优化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为回应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的热切关注,12月8日,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
我省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医疗救治组组长 李秀忠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优化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要求,针对奥密克戎变异株致病性明显减弱的新特点,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实际,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意见》,就更加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优化调整我省防控策略提出十个方面具体举措。
一、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的要求,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进一步减少封控人员数量。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更不能随意采取“静默”管理。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严禁采取硬质隔离、硬质围挡等措施。
二、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区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进入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述有关场所工作人员按规定一并执行。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和重大活动,可根据需要,确定核酸检测查验等防控措施。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信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出现疫情后,各地应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调研判情况,评估不同区域疫情风险大小,分级分类确定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提升核酸筛查质量和效率。
三、优化调整隔离方式。阳性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对需要治疗的确诊病例,根据病情轻重及时转运至定点或亚定点医院治疗。各地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应快速管控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四、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畅通多途径购药渠道和配送环节,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非处方药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名登记信息。
五、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继续提高60至79岁以上人群疫苗接种率,特别是80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工作。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
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通过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查重补漏,自动生成重点人群基本信息,划定重点人群范围,发现有信息不全的,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七、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全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群众生产生活安定有序。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八、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确保群众看病就医渠道畅通,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就诊,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当地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就医。医疗机构门诊、急诊要设置应急诊疗区,抢救急危重症患者,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九、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十、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完善校地协同机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特点,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确保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
这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是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基于当前主要流行的新冠病毒变异株的新特点、疫情流行特征、我省疫情防控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以及对未来疫情形势动态科学研判、深入分析后制定的,根本目的是全面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将不断优化和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答记者问
记者:优化新冠肺炎疫情措施以来,如何满足“愿检尽检”群众核酸检测需求?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局监察专员、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副组长杨立嵘:近期,随着国家和我省各地新冠肺炎疫情措施的不断优化,广大群众按照有关要求,因工作、生活、医疗等方面需要进行核酸检测。为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原来开展核酸采样的医疗机构,为社会面“愿检尽检”的群众提供服务的核酸采样点仍然保留,继续开展采样工作,确保“愿检尽检”群众需求。
各地将会公布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截至12月8日,西宁市主城区共设置各类采样点269个,其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固定采样点33个、其他固定采样点70个、核酸采样小屋133个、采样车8辆、临时采样点25个,并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布采样点分布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为广大市民核酸采样提供最大的便利,请市民选择合适采样点和时间采样。请大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记者:《关于贯彻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意见》出台后,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什么行之有效的举措?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二级调研员、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副组长开晓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到关键节点都作出指示批示,分管省领导亲自调度指挥,全力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加快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出部署后,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作出专题部署,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目前,全国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接种率已超过90%,我省60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为91.46%、全程免疫接种率为82.32%、加强免疫接种率为64.96%,仍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尚未完成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老年人现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尚未形成足以抵抗重症和死亡的坚固屏障,需要全社会关心关注、凝聚各方力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全程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才能更好发挥新冠病毒疫苗的保护作用,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将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摆在突出位置,紧贴老年人接种实际,配齐配足接种力量,优化服务模式,落实落细“四有”原则,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要求,规范开展留观、随访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尽最大努力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和服务保障,做到随到随接、能接尽接、安全接种,最大程度保护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