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坚定不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共筑“生态文明高地”,共建“生态屏障”,共谋民生福祉,就要聚焦“原生动力”治理、“绿色经济”发展、“根本宗旨”服务,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始终。
以坚定的使命意识为“原生动力”,扛起青海担当。生态是否安全,生态是否振兴,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要抓实抓细抓小主体责任,坚持以生态安全为支撑,筑牢生态安全体系“四梁八柱”,紧盯“风险点”,瞄准生态文明建设底线,守牢“红线”绝不触碰,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用好用活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足省情,着力构建安全可行的运行机制和长期有效的制度保障,反复抓长期抓风险识别管控、治理评估成效,以“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走下去,以奋进者的姿态勇攀生态文明高地。
以强烈的发展意识为“意志盔甲”,全速冲锋冲刺。要想在加速经济引擎和保护生态环境中找到平衡点且实现共赢,在传承中发展、适应中求变,需要各方齐抓共管、资源互鉴互用、设施相互支撑、产业融合联动。一方面,要聚焦“新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走好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发展之路,以产业生态建设为战略抓手,推动生态经济与循环经济、实体经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共同发展,画出生态文明为中心,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综合价值共同发展的“同心圆”。另一方面,要聚焦“新发展”,对青海的丰富资源、特色产业、生态产品的良好生态价值做到心中有数,发展壮大绿色生态传统产业,鼓励生态产业技术守正创新,探索多元共治新路径,更好实现经济好、百姓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
以深厚的为民情怀为“根本宗旨”,推进共建共享。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内在要求。坚持统筹推进,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等生态文明载体的教育培训、支持引导,鼓励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群众共同参与到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行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出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群众在“绿水青山”的自然之矿中采掘“真金白银”,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艰苦创业有搞头、生态文明有甜头、共建共享有奔头”,不断推动“建”与“享”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