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全面激发乡村治理新动能。
以自治为核心,让乡村治理“珠规玉矩”。围绕“找问题、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解决乡村党建“点”强“面”弱问题,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推行党支部书记包片、党员包户自治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列好村级“微权力”清单,促使干部规范用权,不断提高自治水平。
以法治为保障,让乡村治理“行出法随”。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各村(社区)建立67个调委会,配备法律顾问,受理调处群众矛盾纠纷110件,涉及金额161.59万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村社活动115场次,抓好文化阵地建设,增强群众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促进乡村依法治理。
以德治为支撑,让乡村治理“如沐春风”。坚持“党建促德治”引领乡风文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选树典型,发挥乡贤崇德向善引领作用,不断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为乡村治理铸魂赋能。
(德组轩)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