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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青海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作者:尚玉龙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中,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9周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同时对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统计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要适应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统计法律为准绳、以法治手段为保障,防惩统计造假作假行为,守护好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用高质量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强调要严字当头、一以贯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中央先后印发多个有关统计的重要文件,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中央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这一系列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关键性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新机遇。全省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做好新时代统计法治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切实将统计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之以恒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

二、强化统计监督,推动统计法治新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善于获取数据、分析数据、运用数据,是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当前,我国统计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拥有海量的统计数据。立足新发展阶段,大国治理对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高统计数据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迫切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治国理政提供更加完整丰富的统计监督成果。统计监督通过开展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有效监督统计调查组织权、统计数据生产权、统计数据发布权等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情况。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必须实行纪法衔接。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强化统计监督职能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突出强调党员干部坚守统计底线的政治责任,坚决纠治统计领域公权力的错用和滥用。坚持统计监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存量问题一查到底,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气魄和决心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深化法治宣传,构建统计普法新格局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普法工作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推动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实践中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统筹推动作用,实现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要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统计人员要增强运用统计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实践能力,将依法统计贯穿于统计调查工作始终。要深入开展统计对象学法用法。充分运用“普法+”,积极推行全员全专业全过程学法,积极在统计执法和统计工作中开展嵌入式普法,将统计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内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发出“统计好声音”、传递“法治正能量”,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持续营造全社会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奋楫扬帆行致远,凝心聚力谱新篇。下一步,青海统计系统将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用法治思维描绘青海统计工作新蓝图,用法治方式勾勒青海统计事业开拓奋进的新画卷。

(作者为青海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