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将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为回应广大群众对我省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的热切关注,1月7日,青海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在西宁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生健康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西宁市卫生健康委、西宁市城西区通海路街道桃李路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措施及医疗救治情况。
我省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有关措施及医疗救治情况通报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祝增红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2023年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将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为深入贯彻国家各项决策部署,全省上下迅速反应、主动作为,集中资源、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医疗资源准备、老年人疫苗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将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统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应对疫情高峰,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一是稳妥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深入贯彻全国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实施方案》。自1月8日起,不再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不再对入境及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二是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研究部署、调度指挥。省政府分管领导每日了解情况、掌握进展、推动落实。全省各地紧盯“三个90%”和“两个95%”目标任务,精心安排、加强调度、统筹组织。截至2023年1月5日24时,全省60—79岁人群全程免疫接种率为97.03%、80岁及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覆盖率为97.76%、全程免疫接种率为92.51%、加强免疫接种率为95.02%,四项接种任务均已提前一个月达到国家要求。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接种通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60岁及以上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率位列全国第六,60—79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率位列全国第十一,80岁及以上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率位列全国第五。
三是着重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成立由省政府两位副省长牵头的医疗资源储备推进机制,建立每5日调度制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医疗资源储备工作。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置发热门诊和诊室540个,实行24小时不间断开诊,实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全省共设立定点(后备)医院16家,设置床位6395张、重症和监护床位566张。各市州共提标改造亚定点医院11个,设置床位4506张,其中重症和监护床位452张。各市州共保留方舱医院29个,床位总数达到1.02万张,并组建医疗救治队伍1846人。各级医疗机构共有救护车796辆(负压救护车161辆),全力保障医疗急救和转运服务需要。重点采购急救、抢救、重症救治、监护、检测等仪器设备,累计增配医疗设备11532台件。进一步扩充医疗机构特别是省级综合医院的重症救治病区,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重症床位由941张扩充到2516张,增加了167.38%。全省对各级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进行新冠救治以及重症医护救治强化培训,共培训定点医院重症医师1621人次,完成率240.15%;重症护士2696人次,完成率156.47%,同时分级分类开展其他专业人员培训。各市州组建由4135名医护人员组成的33支亚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医疗救治队伍。组建3支共1500人的省级常规医疗队,用于满足省内医疗救治支援和区域协同需要。省级10家医院组织巡回医疗队,每周到基层开展2至3次巡回医疗。发挥青南支医、环湖支医队伍作用,对全省县级医院由三级医院实行分片包干支援。推迟青南支医队员到期轮换,确保当地医疗救治需要。组织省市县三级重症、呼吸、影像、中藏医等多学科专家,对重症患者及时进行会诊。1月1日至5日,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日均接诊人数为978人次,较2022年12月份日均接诊人数,呈快速下降态势;普通门诊日均接诊人数为2.49万人次,近期呈较快上升态势;急诊日均接诊人数为5029人次,呈平稳状态;日均住院人数为2.36万人、日均床位使用率为72.78%,呈高位运行态势且缓慢上升态势;日均重症床位使用率为79.22%,省级医疗机构重症床位使用率93.76%,呈高位运行态势。除发热门诊外,普通门诊、急诊和住院人次较2022年12月份呈现缓慢上升趋势。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近期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明显增多,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目前正在全力救治。
四是充分发挥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制定公布《青海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青海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藏医药干预指引》,向患者提供协定处方。结合我省中藏医药特色优势和牧区群众日常用药习惯,在《青海省新冠治疗药物补充目录》中,及时补充完善33种藏药院内制剂。全省各中藏医医疗机构加大清热解毒、宣肺止咳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院内制剂的生产、储备和供应,畅通院内制剂供应渠道。实践证明,中藏医药在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中发挥了独特作用,疗效显著,尤其在阻断新冠病毒感染从轻症转向重症起到积极作用,得到广大患者的高度信任和普遍认同。目前,共储备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中药饮片28.7万千克、中成药7.37万盒(袋)、藏成药16.13万盒(袋)、院内制剂46.14万盒(袋),基本满足2至3个月的临床用药需求。
五是有序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全面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摸底工作,共摸排50.24万人,实现了目标人群“全覆盖、不遗漏”,其中重点人群6.06万人、次重点人群9.48万人、一般人群34.7万人,分别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记,分级分类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监测、用药和抗原指导、评估转诊等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50万人次,为居家治疗的无症状和轻症的中高风险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5万余人次,指导用药和抗原检测6万余人次。
六是切实做好治疗药品及检测试剂的储备。我省成立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工信、卫生健康、药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药品试剂供应保障工作专班,建立日报告、日调度、日通报制度,压茬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工信部协调组、对口援青协调组、国资国企协调组、生产要素保障组,持续加强与工信部、对口援青6省市及中央企业沟通衔接,拓宽采购渠道。督促省内重点药品生产企业满负荷生产,连夜紧急配送,提升配送工作效率,加快配送工作速度,协调调配布洛芬片等解热镇痛类药品13.05万盒,连花清瘟胶囊40余万盒,抗原试剂200万人份,全部配送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确保基层群众就医需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布采购信息,引导群众在京东等大型网上药店实名购买急需药品,有效缓解了药品试剂需求紧张状况。目前,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镇痛等药品至少可以满足15天用量,其他抗病毒药品可以满足1个月用量,各地结合用药实际强化解热镇痛、化痰止咳类药品调剂和保障,尤其对布洛芬等急需药品拆包分片精准投放,有效保障了发热人群的用药需求,用药紧张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七是全面做好农村牧区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农村牧区疫情防控任务艰巨、形势复杂等情况,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加强当前农村牧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专题召开全省农村牧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农村牧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以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为核心,建立完善五级书记抓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突出县区一级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农村牧区重点人群底数,强化医疗服务保障,全力开展重症患者救治,扎实开展宣传引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两节期间农产品生产稳价保供等工作。
八是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及时加大对国家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政策解读和配套实施的监测、检测、培训、防护等文件的宣传解读,就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我省全面推进实施、开展医疗资源储备、强化医疗救治保障、启动第二剂次加强针疫苗接种等情况进行了系列的宣传报道。同时充分发挥医疗专家专业优势,围绕感染预防、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重点人群防护、疫苗接种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公开曝光疫情防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营造依法依规疫情防控的社会氛围,确保了社会面安全稳定有序。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保健康、防重症”,按照国家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做好疫情监测、医疗救治、疫苗接种、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疫情监测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加强能力培训,全面做好病例报告监测、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哨点医院监测、重点机构监测、学生症状监测、病毒变异监测、城市污水监测等工作,及时动态掌握人群感染发病水平和变化趋势,科学研判和预测疫情规模、强度和流行时间,动态分析病毒变异情况,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全力保障医疗救治。加强对新冠病毒感染人数、重症人数分析评估,动态监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患者收治情况,科学研判疫情趋势走向,因时因势做好医疗机构重症床位扩容和改造,加快培训重症医护人员和提升救治能力,确保危重症病例得到及时救治。健全分级分类诊疗机制,科学分类救治感染者,指导轻型病例居家自我照护服务;中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病但病情稳定的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救治;以基础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救治。
三是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各地充分利用大数据和医保、人口普查等现有人口数据库,紧贴老年人接种实际,配齐配足接种力量,优化服务模式,尽快实现“应接尽接”,确保1月31日前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60至79岁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95%的任务,统筹开展第二剂次加强针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是筑牢农村牧区疫情防控防线。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帮扶机制,提高重症救治能力。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协同分级服务作用,强化就医保障。制定春节期间农村牧区疫情防控指南,加强对返乡人员的健康提示,有效减少规模性、聚集性活动。
五是扎实做好“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防护和救治保障工作。持续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分级分类健康服务,畅通紧急情况救治和转诊渠道,确保医疗救治及时到位。统筹儿童救治力量资源,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儿童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六是全面保障新冠对症药品供应。积极争取工信部、对口援青省市和兄弟省份支持,加强保供和生产企业工作调度,全力满足医疗机构和群众用药需求。发挥中藏医药优势,开展中藏医便民服务、推进中藏药制剂调剂使用,努力满足各族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七是强化重点机构防控措施。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联防协作,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监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健康管理和宣传引导等各项防控措施。
八是规范发布疫情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以疫情监测数据为基础,全面科学进行研判分析,参照国家发布形式,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
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当前形势下,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我省重点防疫药品物资保障情况如何?能否满足群众需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杨浩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切实履行省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责,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保健康、防重症,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通过持续加大外采力度、多方争取支持、申请调配调拨、加强自产保供等举措,切实满足群众防疫药品需求,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强化统筹抓保障。始终将保障重点防疫药品物资充足供应作为第一要务,及时成立四个工作专班,持续加强与国家部委、对口援青省份及中央企业沟通衔接,每日调度掌握采购、入库、配送工作进度,协调支持省内医药企业满负荷生产,实时跟踪督导精准投放药品物资,引导群众网上购买急需药品,全力以赴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用药需求。
二是扩大采购抓保障。截至1月6日,累计采购生产退烧类药品3546.36万片/粒,已配送2812.08万片/粒。
三是争取支持抓保障。积极争取工信部支持,向我省紧急调拨500万片布洛芬片、100万片对乙酰氨基酚片、12万盒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液、5万盒氨酚黄那敏颗粒、4万瓶布洛芬混悬液、2.7万盒阿兹夫定、2万盒布洛芬口服液、300万抗原检测试剂等。联合京东健康上线“防疫药品精准投放平台”,面向省内新冠病毒感染者定向投放50万盒连花清瘟胶囊、3000盒对乙酰氨基酚片、35万只N95口罩等防疫药品物资。
四是稳产保供抓保障。全力支持省内6户企业满负荷生产,有效缓解了我省退烧药、抗原检测试剂需求紧张形势。
五是突出重点抓保障。为更加及时有效保障我省农牧民用药需求,我们紧急组建“青海省国资国企药品配送车队”,面向黄南、玉树、果洛等七个市州免费配送利巴韦林颗粒、开喉剑喷雾剂(儿童型)、氨溴特罗口服溶液等,并及时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拨的连花清瘟胶囊配送至各市州指定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
六是精准投放抓保障。按照“医院医患优先、兼顾市场供应”原则,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调拨分配计划,每日对省内7户保供企业发送紧急配送通知,督促企业及时将各类药品物资精准投放重点单位和末端机构。同时,发布采购信息,引导群众在京东等网络平台实名购买急需药品。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保健康、防重症”的新阶段,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针对全省用药实际情况,进一步摸清摸准需求、优化调配方式、畅通配送渠道、实现精准投放,优先保障老年人、儿童和患基础疾病人群用药需求,全力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农村牧区医务室和社区卫生室药品供应,切实保障群众防疫用药需求,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记者:近期,针对市场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了价格监管力度,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全省实施“乙类乙管”后,省市场监管局在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方面还将采取哪些举措?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建忠:近期,我省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出现价格波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综合运用巡查检查、提醒告诫、约谈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拳打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快速响应,全面加强稳价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部署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专项执法检查,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对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药品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了涉疫药械乱涨价势头,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聚焦重点,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市场监管局以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板蓝根、N95口罩、酒精等涉疫物资为重点,指导市州、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药店、网络平台等经营主体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同时,迅速启动抗原检测试剂、医疗药品、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在8个市州设点进行价格采样,实时分析预警,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增强监管执法的预判性、有效性、针对性。
三是严查狠打,有效规范价格秩序。推动省、市州、县区、基层所四级联动,实施联合执法,集中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稳定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92人次,检查零售药店等经营主体2582户次,及时处理投诉举报136件,纠正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上百起,依法对3起涉嫌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行为立案查处,公开通报6起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违法案例,形成了强烈震慑。
四是疏堵结合,推动形成良好氛围。为推动监管由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实现源头治理,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向全省医疗用品经营单位发布《关于规范医药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宣传教育引导市场经营者主动践行社会责任,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发出倡议,发挥药品供销渠道优势,全力保障药品及涉疫物资供应。同时,主动对接媒体发声,及时发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违法案例的通报》,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为“乙类乙管”后,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持续曝光典型案例,确保监管工作不放松,监管措施不减少,监管力度不降低。下一步,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持续做好监管工作:
第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哄抬价格、捆绑销售、虚假宣传、网络购物、药械质量等重点环节,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
第二,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事关民生、群众关切痛恨的违法行为和突破道德底线的突出问题,从严从重、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对涉疫医疗用品等领域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依法加强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纵深持续推进专项整治。
第三,强化应急预警处置。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对涉疫药品、医疗用品价格和质量问题线索优先处理、从严查处,在分流、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全线提速,做到快接、快查、快办。同时,加大价格、网络、广告、质量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力度,及时分析涉疫药品市场价格形势变化,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的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露头就打,高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以农村牧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依法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严厉打击线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网络市场稳定有序。
第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综合监管、综合执法的优势,准确判定价格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科学监管、公正监管和文明执法,坚决避免一关了之、一停了之等简单粗暴执法行为发生,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度、有力度、有温度。
记者:西宁市作为青海省会城市,人员数量多人口密度大,在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有哪些应对措施?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鸿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乙类乙管”的决策部署,西宁市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举措,着力从7个方面抓实抓细工作落实,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全力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是着力推进医疗资源准备。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的要求,规范设置发热门诊30家、发热诊室72家。扩容提升医院收治能力,配备医护1900余人,设置床位2000张,综合ICU床位168张,提升重症急救能力。组建多学科医疗救治专家队,建立市、县级医疗救治梯队16支560余人,累计开展各类医疗救治专业培训1.84万人次。
二是着力加大药品供应保障。充分发挥市本级医疗物资储备库应急保障作用,投资3200余万元,储备应急医疗物资23大类316种,安排1000万元药品采购周转资金,多渠道全力加大采购力度,全力保障本地替代药品生产,优先保障医疗机构用药,全市药品供应紧张情况持续改善。目前,医疗机构及药店新冠病毒感染“四类药品”储备近100余万盒,基本满足全市近期用药需求。
三是着力提升老年人疫苗接种覆盖面。开展“免疫护盾”接种攻坚行动,实行市、县、乡、村(社区)四级领导干部包联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措施,确保“应接尽接”。截至目前,全市60至79岁人群和80岁及以上人群三针接种率均达到95%和93%以上。第二剂次加强免疫已累计接种1.58万人。
四是着力抓好重点机构防控工作。落实重点机构和大型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市21所养老机构和2家儿童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优先保障养老机构老人和儿童就医用药需求。全市医疗机构内均建立了快速识别、分类诊疗机制,开通急危重症患者绿色通道,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动态优化医疗力量配备,调整医务人员编组,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措施。
五是着力做好重点人员管理。对全市65岁以上有基础疾病的重点人群进行摸排,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全市7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772支家庭医生团队持续加强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分级分类管理和健康服务,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医疗服务。为困难群众发放“爱心药包”2万余份,向重点人群发放中药汤剂12万份,兜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六是着力抓好农村医疗保障。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成立16支70名由呼吸、感染、中医等学科医护组成的巡回医疗队,包片县区917个村,开展以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的疾病诊疗、用药指导、健康讲座等服务。组建市级医院巡诊服务小分队7支,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医疗服务“五包一”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县区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实现线上远程会诊、远程诊断,已开展线上会诊、用药指导、健康监测、健康教育6000余人次。
七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普及。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实时热点,通过官方媒体和主流网络平台推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最新政策,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作品600余件。开通“西宁战疫帮忙”线上求助通道,积极解答政策、收集诉求700余件,及时跟帖回应网民关切5400余条,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记者:社区作为第一线的疫情防控阵地,在实施“乙类乙管”后,将有哪些有效的防控措施?
西宁市城西区通海路街道桃李路社区主任于群群: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标志着疫情防控将进入新阶段,社区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作为连接居民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在健康宣传方面,组织社区人员、网格员、在职党员及志愿者,采取进小区、进重点场所、进家庭入户走访和张贴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引导居民继续坚持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
在重点人群服务方面,对于社区老年人、基础病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群,分类别建立台账,将社区党委的党员和热心志愿者划分为4个小组,通过多渠道的信息化手段,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需所求及身体健康情况,定期“入户、电话回访”。同时,及时为辖区老党员、困难群众、低保户等发放“爱心防疫包”,让他们在特殊时期有药可医,有防护物资可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成立“党员先锋队”,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辖区残疾人、高龄老人、孕妇等群体提供代买生活用品、药品、清理生活垃圾等暖心服务。联合辖区“五级联动”党建联盟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医疗机构,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基础性疾病摸排,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医疗服务,并根据健康状况分“红黄绿”三类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温度。
在打通绿色通道方面,实施“乙类乙管”后,针对居民买药难、就医难的问题,利用通海地区“先锋续航 共享医疗”党建工作机制,整合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医、西医诊所、体检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资源20余家,为特殊群体打通就医、问诊的“绿色通道”,满足患者的用药、体检、检测需求。同时,动员组织各类医疗机构,开通了11部24小时就医问诊服务热线,开展医疗救治咨询服务,如遇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上门服务,一旦发现病情严重协助及时转诊。
下一步,社区会持续加大上门服务力度,为特殊群体提供更贴心、更优质的服务,特别是对老年群体的暖心陪伴服务,经常性监测健康状况,让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