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记者从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目前,全省有青海湖鸟岛、扎陵湖、鄂陵湖3处国际重要湿地,履约面积18.4万公顷;19处国家湿地公园,总面积32.5万公顷;32处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约215万公顷,湿地面积居全国前列,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近10年来,我省累计投入各类湿地保护资金11.78亿元,实施地形地貌修复、自然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224项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覆盖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柴达木盆地、河湟流域等区域,一批退化湿地得到修复,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增强。通过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湿地无序利用、过度开发的状况得到初步遏制,湿地生态逐步得到恢复,生态功能不断提升。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我省湿地面积712.39万公顷,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2.64%,居全国前列,其中64.32%湿地面积纳入到了自然保护地体系,湿地保护率高于全国平均14个百分点。
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宜沙则沙”的原则和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治理要求,杜绝“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随意命名湿地公园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同时,将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一体监管,依法严格湿地用途管控和总量控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湿地违法行为,在全国率先实施湿地生态管护员制度,按人均2000公顷管护面积设置963名湿地管护员,形成湿地资源管理新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新体系。
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湿地修复原则,重点实施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通过污染清理、土地整治、地形地貌修复、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拆除围栏、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修复和减缓湿地退化,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及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