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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晒出公益诉讼检察 “成绩单”和“规划图”——解读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02-09    

海南: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办案现场进行调查(10570082)-20230209102040.jpg

省检察院供图

2022年1月_西宁市检察院派员出庭销售(10570105)-20230209102030.jpg

2022年10月_省检察院召开野牦牛公益(10570070)-202302091021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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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288件,同比增长47.8%,发出检察建议1434件,同比增长75.1%。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判决支持率和公益损害问题诉前整改率均为100%......

近期,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晒出青海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2022年“成绩单”和2023年“规划图”。

过去一年,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哪些亮点和突破,新一年又将如何更好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发展护航,记者带你一一了解。

服务“一优两高”  守护生态高地

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

《白皮书》指出,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服务打造“高地”、建设“四地”的全省工作大局,积极探索以检察能动履职服务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有力推动打好解决青海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持久战,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

创新重点生态功能区跨区域公益检察保护机制。探索构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新机制,在“一片”(三江源地区)、“一圈”(环青海湖地区)、“一线”(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三个区域,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探索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路子,立案办理了熊狼伤人伤畜、保护青海湖裸鲤、青海湖流域草原失火等公益诉讼案件278件,办案效果初步彰显。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中华水塔”同向发力。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落实<青海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暨<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责,聚焦守护“中华水塔”、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等14项重点任务,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协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打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久战。

专项活动服务保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先后组织开展“守护好我们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件,助推野生动物种群资源持续恢复增长。与此同时,不断凝聚同防共治检察政治共识,西藏、四川、云南、青海、甘肃、新疆及兵团人民检察院在西藏拉萨签订了《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省际区划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加强检察履职协作配合,强化智慧履职、凝聚检察监督合力,筑牢青藏高原及周边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为民司法 守护美好生活

民者,万世之本也。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白皮书》显示,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契机,聚焦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在把法定领域案件办好、办扎实的同时,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服务“健康青海”,守护食品安全,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省检察院、西宁市检察院和相关基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的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审结,涉案的林某某、侯某某等25案31名被告人分别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

聚焦“关键小事”,促进消费公平保护个人信息。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检察院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消费者协会、省饭店烹饪协会共同发出《关于保障消费者享受公平点餐权利的倡议书》,不断优化和改进“扫码点餐”服务方式,保护广大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推动全省餐饮行业守法经营、规范发展。

守住安全底线,助推平安青海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以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0件,发出检察建议164件。

持续强化“国财国土”领域公益司法治理。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违法储备土地等问题,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督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件。

狠抓司法办案 提升服务质效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途径,案件质量则是检察办案的核心。

《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判决支持率和公益损害问题诉前整改率均为100%,3件案件和1份检察建议分别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

“公益诉讼案件数稳步增长,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案件涉及领域不均衡......”《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办案工作呈现六大特点——

公益诉讼案件数稳步增长。全省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40件,同比增长40.4%。共立案2288件,同比增长47.8%。共发出检察建议1434件,同比增长75.1%。

公益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从各地区立案情况看,西宁、海东、海西、海南四地区立案数占全省各地区立案数的64.9%,海北、黄南、果洛、玉树四地区立案数占全省各地区立案数的35.1%。

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不均衡。从案件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029件,占4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84件,占16.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38件,占1.7%;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05件,占4.6%;其他领域732件,占31.9%。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占比较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1029件,占立案总数的45%;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11件,占检察建议总数的42.6%;共提起诉讼23件,占起诉案件总数的92%。

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逐步拓宽。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73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6件。其中,安全生产领域240件,个人信息保护领域99件,公共安全领域68件,英烈纪念设施保护领域16件,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领域26件,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领域37件,无障碍环境设施领域35件,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32件,流浪犬治理类65件,其他拓展范围案件114件。

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日益彰显。通过办案,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7367亩;督促保护被污染土壤359948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0处;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50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的企业183家;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治理恢复费用2468万元;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97万元;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的价值670万元;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个人索赔惩罚性赔偿金4125万元。

《白皮书》强调,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青海“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发挥好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作用,充分释放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创新动能,不断优化服务保护长江黄河、建设国家公园等国家战略的方法措施,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案件线索办理工作,助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更加主动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