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近日,湟中区公安局田家寨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对1名涉案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湟中区公安局开出的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
据了解,谢某将自己之前办理的银行卡借给自己的老板陆某用于刷流水、跑分使用。银行卡陆续转账入账15笔,共计117995元,转出17笔,共计117211元,剩余784元作为好处费由谢某某转入自己微信钱包使用。目前,谢某某的银行卡已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谢某某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个人信息、洗钱等支持和帮助的违法行为成立。湟中区公安局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谢某某39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纪守法,切勿以身试法,要妥善保管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做到不出租、不出借、不出售,坚决抵制不法行为,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若发现买卖“两卡”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