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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3-04-04     作者:叶文娟

黄南新闻网讯 3月29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安青海建设、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从2023年3月份开始,青海省林草局和青海省公安厅联合在全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我省是林草湿地资源大省,有林地0.046亿公顷、草原0.394亿公顷、湿地0.072亿公顷,森林草原湿地占我省国土面积的71.29%。多年来,省林草局积极加强与省公安厅的合作,加大林草湿地资源管理力度,联合出台行刑衔接协同保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涉林涉草刑事案件报送协办情况,强化案件移送,密切案件侦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衔接机制,研究协调解决林草行政执法问题,极大地提升了林草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和案件移送成效,形成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处长张洪明介绍,为持续巩固林草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成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林草湿地资源安全,今年3月22日,省林草局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的就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刑衔接,形成有效震慑,维护林草资源管理秩序的和谐稳定。

为切实推动卫片执法、行政审批、问题整改等工作取得实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从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类、非法侵占草地,破坏草原资源类、非法侵占湿地,破坏湿地资源类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历时1年,分准备启动、集中整治、督导巩固三个阶段实施,计划12月结束。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