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这为我们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法规政策学习宣传运用,切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建立政策信息集中公开、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等制度,及时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获得感。凝聚尊商重商护商、真心支持善待市场主体、千方百计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社会共识,营造“人人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人人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受益者”的社会氛围。
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注销便利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等改革,对标一流目标、前沿水平、最优标准和最佳实践,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五级联动体系,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标准规范、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壁垒,加快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对接,着力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
强化要素保障,畅通要素供给。完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保障,提高配置效率。全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升市场主体融资服务便利度、获得感。提升办理用地、建筑许可便利度,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推进落实激发创新活力提升创新效能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展劳动力供需对接和技能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市场主体常态化用工服务保障。
聚焦公正规范,改进执法监管。不断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建立“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等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强化“互联网+监管”,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减少执法主体和层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加快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加强信用体系和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守信激励与政务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专项清理政府及部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们要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追求,以时时放不下、心中常牵挂的责任担当,以守正创新、笃行致远的实践成效,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法治之力营造具有青海特色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