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我们发现了一只小鹿,但它无法行走。”6月7日,湟源县日月藏族乡寺滩村的村民在山上发现了一只小鹿,紧急求助公安部门。
7日上午,湟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警情后,立即安排民警赶往现场查看。经专业人员认定,小鹿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马鹿,应该刚出生不久,精神状态不佳。
随后,民警安排专人悉心照料幼鹿。鉴于幼鹿不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民警将它送往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接受养护救助,等到它恢复体力可独立觅食后放归大自然。
“幼鹿的成功救助,反映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了普遍提升。”湟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说,湟源县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助推辖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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