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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04     作者:宁发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既充满活力又稳定有序。当前,正值“三农”工作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平安青海建设的“十个一”要求,健全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于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保障意义。

坚持以党建抓全局,绘出干群“同心圆”。扎实开展组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村级重大事务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使乡村治理充分体现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头雁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带头人和驻村工作组,统筹安排县级干部担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和社区党建指导员,注重培养和发展青年党员,巩固党在农牧区的执政地位。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推行“网格化联系服务群众”模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包村联户、民情走访、承诺践诺、关爱服务等工作,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引导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实施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总结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档升级。

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下好治理“一盘棋”。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持续修订完善执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寺规僧约,配套制定积分制和清单制,形成群众自治的一系列措施。实行正反典型红蓝榜公示制度,定期统计积分评定排名,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通过群众之间互相监督、相互促进,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强树牢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契约精神。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保障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对小微权力、重点工作、办事流程实行清单制管理。打造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专兼职乡村治理队伍,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服务,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有效解决农牧民办事慢、烦、难的问题。

坚持以法治强保障,织密平安“一张网”。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派驻“一村一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持续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全面整合村警、草管员、护林员、网格员等工作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基层维稳,形成“生产是执勤、放牧是巡逻、人人是哨兵、村村是堡垒、处处有防范”的群防群治链条,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加快“雪亮工程”建设进度,提升技防水平,织密网格化、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持续评选“五好”和谐寺院和“五爱”宗教人员,着力培养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挖掘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内容,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持戒守法、共创和谐。

坚持以德治扬正气,激活新风“一池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深度融合行动,创新推动新时代民族守望相助村庄和“石榴籽家园”社区建设,让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增强对党和国家的向心力、凝聚力。加强“两中心一平台”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五星级文明户、“七好村民”等评选活动,加强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引领,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农牧户信用信息采集,加快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完善农牧区信用体系,增强群众诚信意识。把移风易俗作为重点突破口,设立乡风文明榜,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通过“晒面子”“翻里子”,大力破除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失德失信等陈规陋习,弘扬家园和睦、尊老爱幼、崇德尚礼、勤劳致富等新风正气。

(作者系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