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检察院以党建为抓手,探索建立司法救助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三新”模式。
大通县检察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主管领导挂帅指挥,党支部各党小组及各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成案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党员干警带头“亮身份”,建立“主动发展、主动告知、主动调查”机制,精准把握救助对象。精心打造司法救助办案团队,结合主题党日、双帮双带等党建活动,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宣传,确保高效救助。
大通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制定《大通县检察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内部移送工作办法》,不断拓展案件线索和受理渠道。积极拓展社会力量,主动与县相关单位共同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不定期回访被救助对象,及时“回头看”,并将司法救助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有机融合,确保长效救助。
(通组 大通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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