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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快打造具有高原特色 和国家代表性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08-14     作者:宋明慧

夏季的三江源国家公园澜沧江源园区昂赛美景。(航拍照片)记者 张鹏 摄

黄南新闻网讯    建立国家公园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青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引领,以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走在前头”为目标,全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制度标准体系,编制完成《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出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建构方案等18项制度办法,发布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等4项技术标准,形成了规范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制度标准体系,且率先探索自然保护地立法。在全国率先启动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和整合优化工作,全省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为3类83处,包括2处国家公园、17处自然保护区、64处自然公园,总面积27.22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9.08%,国家公园占全省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5.85%,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42.56%,初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

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作为三个国家公园在建省,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设立,成为全国首批、排在首位、面积最大的国家公园,区划面积扩展至19.07万平方公里,重要生态区位纳入国家公园范围。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并通过国家评估验收,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大数据平台以及州县分控中心,高质量建成40个标准化管护站,“村两委+”机制持续优化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于2022年4月获国家公园管理局正式批复,正在加快推动本底调查、确定范围及管控分区、体制建设等工作。

全力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省设立6467名林(草)长,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草)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州级总林长抓督促、县区级总林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森林覆盖率达到7.5%,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9%,湿地保护率达64.3%,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增强,水源涵养功能显著提升,全省地表水出境水量超900亿立方米。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显著改善,藏羚羊、普氏原羚等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三江源、祁连山雪豹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

与此同时,青海积极探索共建共管共享协调发展,推动建立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全省共设置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岗位14.51万个,三江源国家公园实现“一户一岗”。并大力推进自然教育,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青海国家公园自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青海省自然教育大纲》,批准设立第一批31处国家公园示范省自然教育基地。

踏上新征程、奋楫再出发。持续打造生态文明高地,青海将全力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动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建设,并在完善自然保护地规划体系、打造现代化自然保护地、坚定不移推动共建共管共享、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建设生态友好的现代化新青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