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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09-19     作者:郭靓

黄南新闻网讯    9月18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在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省医保局推出一系列强化医药服务管理措施,进一步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样化就医用药需求。

针对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名称不规范、规格不统一,调剂品种少等问题,制定印发《青海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藏蒙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71.4%,基本涵盖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临床常用制剂品种,在全国率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联合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将34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含竞价药品)和14种抗肿瘤靶向药品均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印发《关于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和《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将106项医疗服务项目和5种医用耗材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调整的项目主要涉及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和劳动服务价值的项目及参保群众反映强烈的康复类、藏医治疗类项目和医疗机构开展的新技术,对满足患者和医疗机构多元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联合省人社厅和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将部分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150种藏医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纳入乙类支付范围,按相应比例报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未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以挂网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时,个人先行自付20%,再按医保“乙类药品”支付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