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9月27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尼玛卓玛、刘同德、张黄元、吕刚,秘书长陈东昌及常委会委员共58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王黎明主持闭幕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宁市消防条例(修订)》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东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的决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玉树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向新任命的有关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副省长李宏亚,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查庆九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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