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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 创建工作向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迈进——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情况”纪实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10-09     作者:乔 欣

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调研时强调“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指出了民族工作在青海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青海的发展已经站在了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上,要将现代化新青海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就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民族团结进步的土壤,凝聚起全省各族人民干事创业、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

重任在肩,青海怎么做?——为进一步督促省政府和各部门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举措,聚焦重点、问题导向,更加有力地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工作向更高标准、更高质量迈进。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专题询问作为履职开局之年的重点监督工作任务,通过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专题询问。

专题询问中,8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围绕我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情况进行询问,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等7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应询,在“一问一答”中回应关切,与会人员共同为我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把脉问诊出良方”。

询问实录

既总结成绩 也直面问题

“请问,2020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决定以来,在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动创建工作有形有感有效上都做了哪些工作?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何?取得了什么成效?有哪些特色亮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于明臻率先发问。

省民宗委主任吴德军应询:截至目前,我省所有市州和37个县(占82.2%)建成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9个,命名省级示范单位(省直单位)46个、乡镇(街道)49个、村(社区)42个、青少年示范点80个、教育基地76个,各项指标均超过预期。在“坚持党对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高位部署推进,三是完善体制机制。在“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方面,一是坚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二是深化理论研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着力引导各族群众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在“稳步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方面,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二是增进民生福祉。在“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一是拓宽“三交”广度,创新打造388个社区“石榴籽家园”,“舌尖上的拉面”“指尖上的青绣”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金名片。二是丰富“三交”载体,实施促进“三交”的十项行动,深化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三是系牢“三交”纽带。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五年再提升行动,不断提升干部群众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方面,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升宗教中国化水平,积极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保持了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请问,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方面,我省取得了哪些突出成效?还有哪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如何持续深化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左旭明紧接着提问。

省民宗委主任吴德军应询:提到民族工作,必谈“三交”,其重要性在青海已经提升到了全新的高度。“三交”工作也不负众望,在示范省创建工作中率先脱颖而出,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体制新,构建多领域广覆盖的“三交”格局,抓紧修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体系,把“三交”纳入测评内容,赋予“三交”更高权重。二是规模大,将全省对口援青资金的8%和东西部协作资金的5%用于“三交”,今年,援青六省市将投入9300余万元,实施45类“三交”项目。三是平台实,创新打造388个社区“石榴籽家园”,搭建有利于各民族“三交”的平台。四是氛围浓。把“富脑子、聚人心”的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设计推广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标识,打造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76个,连续42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氛围,推动“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交”工作,将从推动体制机制再完善、部署落实工作再强化、平台载体再提升、宣传教育再深化等方面持续用力,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全面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资金有保障 持续再推进

“请问,1.我省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在加大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有哪些部署?有哪些进展成效?下一步如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2.我省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落实经费保障,有效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方面采取了哪些有力举措?”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永岬一连提出两个方面的数个问题。

省发改委主任张纳军应询: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经济发展综合部门,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现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聚焦产业“四地”建设,实现了发展质效持续提升;聚焦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投资拉动持续增强;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了民生福祉持续增进。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立足职能,继续发挥政策供给的作用力、继续强化项目资金的支撑力、继续加大“跑部”衔接的带动力。

省财政厅厅长冯志刚回答:省财政厅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一是足额保障补助经费,二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奖励标准、规范使用方向、压实监管责任,三是切实提高使用效益,一方面突出目标导向,有效发挥绩效目标的引导约束作用。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将严肃财经纪律贯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立足财政部门任务分工,积极履行经费保障职能,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多措并举支持保障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

省人大代表、民侨外委委员张立群询问:“我省在推进中华文明探源,传承保护和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工作进展如何?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省文旅厅副厅长常红安应询:近年来,我们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贯穿青海文旅发展,一是追本溯源,以时代精神赓续青海文脉,加强政策保障、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考古发掘、开展研究阐释、深化展示教育。二是守正创新,以保护发展激活传统文化,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纳入法治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保护体系、有序推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实施数字化记录工程、加强传统工艺振兴、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做大“青绣”特色品牌,同时加大传承弘扬力度,进一步提升青海非遗知名度和美誉度。三是多措并举,以成果共享增强文化认同,推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繁荣文艺创作,开展惠民演出,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推动文化惠民、服务百姓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全力做好文物资源发掘保护,深化考古研究,强化科技支撑,优化阐释传播,推动文物事业再上新台阶,让文物和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另一方面我们将加快推动青海省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在传承和保护中发展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各民族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牧委员会主任委员邢小方询问:“我省在准确定位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协同推进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还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齐铭应询:在准确定位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协同推进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与民族团结进步融合发展、科学谋划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效推进农村牧区生态环境治理、全面防范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风险,以有效监督监管护航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在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主要是结合美丽中国洁净青海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保支撑高质量发展。主要措施有:一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加快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三是完善全域环境问题发现和跟踪治理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四是研究制定科学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通用规范,让“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的责任落到实处。五是充分运用纪检监察监督和生态环境监管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责任清单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管生态环保责任,以及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动数字化技术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的深度融合,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实现生态环境多目标协同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基层强治理 民生当为要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刘翠青询问:“我省在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将如何有效加强和创新农村牧区基层治理、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省民政厅厅长董杰人应答:近年来,省民政厅坚持党建引领治理,着力构建协同治理格局;优化基层治理机制,提升基层治理精细水平;强化服务功能建设,着力增进基层民生福祉;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方式载体;加大综合保障力度,着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下一步,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创新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夯实打牢智慧支撑体系、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持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我省教育领域围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方面有哪些举措,取得了什么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韩忠辉提问。

教育厅副厅长钟泽海应答:近年来,青海省教育系统厚植交往交流交融的“根”。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二是搭建交往交流交融的“桥”,全面启动学前教育国家通用语言保教、逐年推进中小学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大力提升普通话普及水平。三是办好交往交流交融的“事”,巩固扩大异地办学、办班规模,推动教师互访交流,强化结对共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师生互访交流活动,促进各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着力构建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常态化机制,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师生社会实践、全员全程育人各环节,紧紧围绕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丰富载体、创新手段,引导各民族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省提供有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马家芬提问:我省在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保体系,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增进民生福祉”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水平上有哪些举措,成效如何?在促进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成效如何?

省人社厅副厅长吕鸿雁应答:2020年以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重要举措,努力让社会保障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省各族群众。一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启动企业年金推介扩面三年行动,推动落实个人养老金试点工作,做好社保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率先实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二是推动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截至8月底,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6.28万人、67.42万人、117.82万人,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人人享有社保的目标。三是推动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三连增”,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连续四年全省统一调调整提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四是推动社会保障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持续推进人社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化,持续扩展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覆盖范围。累计发放社保卡595万张,覆盖全省99%以上的常住人口,基本实现“人手一卡”。在促进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近年来,省人社厅坚决执行《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推动城乡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提质增效、提高就业质量;精准搭建平台、促进人岗匹配;加强劳务协作、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推进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通过强化政策措施、提升就业服务,发展劳务品牌等有效举措,全省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始终保持在年均105万人次以上,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发挥了积极作用。

……

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与会的8位委员和代表,工作的痛点堵点难点,提出了很有针对性、代表性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委员之问、代表之问,也是人民之问、社会之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面问题,不推诿、不回避,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应询。

“省政府相关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立足本职工作,以诚恳、务实的态度,客观全面地应询。应询过程中,大家都不回避矛盾,以积极稳妥的对策来寻求工作路径,达到了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落实的预期效果,必将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产生很好的推动作用。”省人大民侨外委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