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青海省财政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要求,青海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总体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夯实财会监督工作基础、加强财会监督组织保障等方面,着力搭建财会监督新体系,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监督治理基础。
《方案》明确建立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提出建立“横向协同、上下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的三项工作机制,构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监督的配合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财会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以及财政、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对财经领域重大问题联合检查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联动、监督有效的工作格局,防范财经纪律风险,提升财会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
《方案》重点围绕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围绕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围绕行业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罚力度。
《方案》把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基础作为新时代财会监督的重要任务,将财会监督贯穿于财政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监督与管理有机统一,有效提升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