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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更多的民族医药纳入医保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3-10-30     作者:莫青 马憬玙

黄南新闻网讯    10月25日,记者从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我省持续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将医院院内制剂、更多民族药品以及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进一步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需求。

在支持民族医药服务患者就医用药方面,将医院院内制剂纳入医保,在全国率先制定首部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将492种(2763个品规)藏(蒙)医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涵盖全省藏(蒙)医医疗机构临床常用制剂品种。同时,202种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1178个药监部门批准调剂使用的制剂纳入调剂医院支付范围。

我省还将更多民族药品纳入医保,争取国家医保局支持,动态调整我省医保药品目录内民族药品种,及时将符合医保政策的民族药增补进我省医保目录,在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纳入民族药96种的基础上,增补60种,共156种民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在现有892种中药饮片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遴选150种藏医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与我省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相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范围,并确定支付标准。

把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的中藏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我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共281项,其中甲类135项、乙类95项、自费51项,纳入医保占比达到82%;藏(蒙)医医疗服务项目共368项,其中甲类175项、乙类159项、自费34项,纳入医保占比达到91%。

同时,加强价格管理引导,在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医用耗材加成的情况下,引导医疗机构结合定点属性加强价格管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价控制在25%以内。定期组织非招标药品增补挂网,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疗效确切、价格适宜的传统民族药品种,引导医疗机构使用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助推我省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扩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范围,支持民族医药特色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纳入医保目录的民族药及诊疗项目,可通过门诊统筹或“两病”待遇结算,报销比例在50%以上;对需长期住院使用中藏医药治疗的康复病种,可实行按床日付费。同时,有力支持社会办中藏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藏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