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同,逐渐成为大多数人自我约束的自觉行为。然而,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置生命安全于不顾,知法犯法以身试法,导致酒后开车屡屡发生。
前车之鉴,为何未成后车之师?也许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还是心存幻想,以至于觉得夜深人静,“天知地知”就没有人会发现他在酒驾;也许自信车技“高超”,几杯小酒影响不了正常发挥;也许认为深夜时间、路段偏僻,可以轻松逃避执法检查等等,总之是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十严禁”等不顾,从本应模范带头、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却成了通报中的典型和查处的对象,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
狠刹酒驾醉驾歪风,党员干部首先要绷紧纪律规矩之弦,拧紧思想认识之关,坚决把侥幸心理、特权意识扼杀在萌发的第一刻,绝不能突破酒驾醉驾的“第一次”。同时,在对违法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外,还要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触的“高压线”。一旦违纪违法,就要坚决让“极少数”起到警示教育“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作用,使“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刻在骨子里的敬畏”,才能让更多的人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纪守法,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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