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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健全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增进青海民生福祉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14     作者:李明臻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兜牢民生底线,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提高公共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为我省着力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省要围绕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深刻认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存在的机遇和挑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把青海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幸福家园。

一、青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机遇

一是顶层设计的机遇。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为我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带来政策机遇。

二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机遇。都市圈、城市群发展将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支撑新一轮经济增长。借力兰西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支持涉藏地区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产生的叠加效应,进行全面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合作,在推进民生互通先行先试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三是新技术应用的机遇。“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化,通过加大公共服务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融合,可以拓展智慧青海场景应用,构建公共服务资源科学配置的服务平台,可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共服务提升。

四是人民需求增长的机遇。“十四五”时期,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扩大内需,会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优质化、特色化、个性化、权益化的高质量公共服务需求及消费潜力有望得到释放,为优质、普惠、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需求和市场机遇。

(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挑战

青海目前基本公共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区域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仍然有待加强,建设支出压力日趋增大。现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单一,行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渠道还不够通畅,参与度有待提高,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机制有待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数据统一归集利用欠缺,部门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以及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方面探索创新不足。

二、青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城乡区域一体化为方向,通过聚焦托育、保教、教育、就业、养老、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生命关爱、教育友好、老年友好、人才友好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青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人民生活得到全方位的改善。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效能建设

树立全生命周期服务理念,打造服务平台和链条。整合优化现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基于个体生命周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服务需求,推动妇幼保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的高效衔接,打造服务链条。基于家庭生命周期中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服务需求,为家庭发展提供从婚前检查、优生优育服务、婴幼儿照护,到健康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打造服务平台。

加强重点问题研究,拓宽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参与渠道。加强对各类公共服务的中长期支出压力研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收支平衡问题、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等研究;加强部门协作,聚焦核心目标,共同发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明晰对象准入,引入第三方评估,提高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并实施效果反馈,定期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分析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全面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及服务程序;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增强偏远农村流动服务能力,打造1.5小时偏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圈。

(二)坚持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生命关爱型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普惠安全的幼儿照护体系,遵循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安全健康、普惠可及,打通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最初一公里”,推动“医、养、教”融合,形成“养育为主、医疗护航、教育支持”的托育照护服务链。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使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加快社区托育服务能力,通过整体规划加快构建15分钟社区托育点位布局,鼓励幼儿园向下延伸,推动学前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完善家庭政策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制定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探索推进家庭托育服务发展,完善育儿服务体系,一体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问题,加强全周期全人群健康服务,构建与城市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教育友好型公共服务体系。通过优化和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给,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解决教师编制、教学用地及教学设施等基础教育资源紧缺问题。推广家长教育,构建“家校共建”。提供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增强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各族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构建老年友好型公共服务体系。抓住当前老年人口年龄结构重要“窗口期”,提前布局养老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构建预防治疗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政府、社会、市场”支撑的老年生活服务体系,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把健康预期寿命纳入发展指标,补齐城乡短板,整合农村医养服务资源和能力,做好兜底保障,提高大病保障及救助制度的灵活性和适用性,推动服务供给优质均衡,重视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高质量建设。

构建人才友好型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体系,利用现代技术转变管理效率,提高流动人口登记主动性,提高就业率和家庭福利水平,增强家庭发展能力,营造劳动者幸福港湾。通过对普通和困难人群就业环境的优化和优质人才社区的建设,营造人口/人才聚集的社会生态。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不断优化就业人口结构,改善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创造有利于新型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开展本地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处理好劳动力数量下降和劳动素质提升之间的关系。

(作者单位:青海开放大学。本文节选自2022年度全省优秀调研报告智库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