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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青海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66万套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3-11-15     作者:李增平

黄南新闻网讯    11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时代 新青海 新征程”住建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我省已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6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套数1.14万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0.68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8万户,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300部。

我省住建部门按照“保基本、惠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规范公租房管理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民生兜底作用更加牢固。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集中连片棚户区基本得到改造,城镇老旧居住环境得到美化,基础配套设施得到完善,住宅品质和价值得到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满足了园区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住房保障需求。通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缓解了城镇住房矛盾,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改善了城市面貌,也拉动相关产业有效投资,带动了消费增长。

今年,省住建厅组织各市州统筹实施了3.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34户城镇棚户区改造,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加装电梯100部,确保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努力改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着眼于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291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用于保障西宁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需求,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利用1533套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需求,逐步构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自有用房和市场租赁住房等多渠道的职工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需求。

在推动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西宁市青年巷棚改项目取得显著进展,5号楼和6号楼开始交付使用,2号楼已封顶,7号楼施工至27层。对于部分遗留问题突出的县区,计划调整其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督促相关县区集中财力解决问题。

同时,我省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全省已有0.3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账户,缴存了公积金,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家庭借助住房公积金力量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