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12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黎明主持。尼玛卓玛、吕刚、陈东昌出席。
会议听取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建议议题和召开日期的汇报。依次听取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人事任免事项准备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将以上议题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
会议听取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等2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议案审议准备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关于暂缓审查《海东市平安建设条例》情况的汇报,主任会议建议待条例成熟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青海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青海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主任会议同意以上审议意见,要求按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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