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记者 魏 爽
“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大美青海,美在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文化交融。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青海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和睦共存,形成谁也离不开谁的命运共同体。民族团结在青海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是深入骨髓的精神基因,是各族人民倍加珍惜的生命线。
各民族干部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2023年,青海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为牵引,突出重点、探索实践、攻坚克难,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青海样板”,全省所有市州、93.3%的县(市区)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走在全国前列,开创了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强基固本,构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民族团结进步之花需要时时浇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作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最高的省份,青海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作为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工作常抓不懈,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擦亮民族团结品牌底色”。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人民团结奋斗最可靠的主心骨。省委把民族团结进步确定为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三大实践载体之一,推动各级党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进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隐患,建章立制补强短板弱项,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上用实功、见真章。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聚焦8个市州区位特点,因地制宜擘画民族团结创建的目标方向,划定着力重点,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从制度创新入手,为全国创建工作提供青海经验和智慧。印发《“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等文件,出台的平安青海建设、美丽青海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和政策性文件都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部署推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考核,为全省树立了强力推进示范省建设的鲜明政治导向。修订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创建互观互检活动,对44个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进行复检复验,向国家民委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1个,新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19个、教育基地40个、青少年示范点20个,形成全域建强、提质增效的创建新格局。
培根铸魂,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团结进步得益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青海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纲”,坚持把思想引领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把民族团结纳入干部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激发同心共富新活力。青海日报融媒体记者 李娜 魏雅琪 摄
石榴花开红艳艳,籽籽同心向未来。连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理论与实践”等,发挥“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石榴籽”宣讲队、马背宣讲团等基层宣传队伍作用,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文化下乡、走访入户、公益讲座、集中宣传等20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共同体理念。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扎实构建各族人民的共有精神家园。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国家公园创建,建设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开展青海设立昆仑国家文化公园调研论证,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功获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设立省级河湟文化(西宁)生态保护实验区,厚植各民族共创共享共传的中华文化基因。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培育97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定80家省级非遗工坊和非遗传承基地,持续壮大“青绣”品牌,3个“青绣”工坊入选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创作《金城公主》《那时,金银花开》《河湟》等一大批具有中华文化底蕴的精品力作,举办全省农牧民歌手大赛、原创舞蹈大赛、戏曲进乡村、大美青海文艺轻骑兵优秀剧(节)目展演等超2000场次,在推动各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中不断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大力推广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在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门源回族自治县、海晏县等地新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体验馆和教育展馆8个,打造开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园,累计建设文化长廊等视觉形象建筑物300多个,构筑了大众化人文化实体化宣传教育阵地。
凝心促融,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叶层层成荫,木棵棵成林,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阳光雨露,在青海这片民族团结的沃土,一幅幅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画卷正徐徐展开……
民族团结的花儿最鲜艳,民族团结的果实最甜蜜,民族团结的人民最幸福。深入实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十项行动,与对口援青六省市签署“共同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备忘录”,重点依托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合作平台,广泛组织各族群众、青少年、致富带头人、村干部等各类群体,走出青海、融入全国,开展多层次、广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深入实施“行走黄河源头 旅读大美青海”、浙江——海西亚运交流年、北京玉树民族团结共建交流、各族青少年“手拉手”夏令营、“红石榴就业”等重点“三交”活动683场次,双向交流17.5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22.8万人次,各地游客来青旅游3938.16万人次。
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打造388个社区“石榴籽家园”,组织各族群众同过中华民族传统佳节、共治和谐社区环境、共建温馨邻里关系、共创幸福生活,构建了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化与20个省市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跨区域服务管理工作,出台《关于促进青海拉面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举办全国拉面技能大赛,推进“青海拉面”进江苏机关食堂、高校食堂、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营业收入2200万元以上,拉面从业人员融入城市、创业致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四川、云南等五省(区、市)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建设,启动全省“一市州一典型”“一县区一品牌”培育工程,以“点上闪光、线上提升、面上示范”为目标,推动创建工作从“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迈进。
旗帜指方向、理论结硕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青海各族儿女牢记嘱托,手挽手、肩并肩,共同奋斗、共同进步,必将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