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活力的经营主体,为全省经济持续发展注入不竭动能。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新设经营主体7.5万户,同比增长26.9%,经营主体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质量不断提升。
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建设产业“四地”,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聚焦“一个大市场、两个强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五个环境”工作着力点,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全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市场监管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深化改革创新
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我省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打造经营主体开办“八个一”闭环体系,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创制不适宜经营主体名称纠正办法,西北地区率先重构迁移登记流程,全国首创经营主体注销“服务链”集成化工作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全省登记在册经营主体57.14万户,同比增长3.87%。
为厚植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土壤,省市场监管局出台33条服务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措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等,扎实开展“助企暖企春风行动”“服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百日行”等活动,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两个全覆盖”,14.4万户经营主体享受改革红利。
助企减负成效明显,推进减负降费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聚焦经营主体所需所盼,全方位开展金融、水电气暖、物业、医疗、旅游领域价格监管,出动执法人员6.82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2.43万户次,罚没1069万元,社会反响持续向好,企业负担大幅下降。
省市场监管局报请省政府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市场监管领域13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省加快融入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市场竞争机制持续优化。全面审查涉及经营主体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1625件,指导核实整改107件,对8个市州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首次开展第三方评估。我省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工作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上被点名表扬。
深入开展“铁拳”“净域”等26项执法行动,过度包装、食品浪费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假国企央企综合整治推进有力。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873件,同比增长51.8%,发布典型案例57件,查办商标侵权案件近百件,同比增长167%,销毁价值1.7亿元的侵权假冒商品,震慑效果明显。医美乱象整治等工作受到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彰。
聚焦关键环节
强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全省累计发布地方标准2256项,实施国家级标准化试点103个、省级标准化试点25个,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91项,培育检验检测机构352家,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1258家、证书1336张,累计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4个,我省盐化工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项目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全国重点扶持的14个试点项目之一。
扎实推动知识产权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全省累计注册商标7.67万件、授权专利3.51万件,同比增长17.1%、12.8%;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9件,累计申请PCT国际专利80件,提前完成省“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目标。柴达木枸杞、互助青稞酒成功入选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连续三年超出全国平均水平。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工作措施、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方案,建成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2家,推动商标专利申请、信息查询、检索及数据下载等各类业务“一网通办”,市州层面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实现“零”的突破。
全省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咨询16.3万件,同比增长40.3%,受理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7.5万元;ODR企业增长至143家,增幅达130%;我省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96.09%,在全国排名第九位;消费投诉处理满意度89.29%,位列全国第四。
消费环境优化治理持续推进,推动建立市州、县区消费维权联席会议机制,首次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后省消协换届工作,扎实开展消费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制定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预收费消费管理等指引,开展跨省旅游消费调查,与四川等省建立异地消费维权机制,制定家政服务、汽车买卖等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督促行业规范经营,全省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省市场监管局荣获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12315技能大比武“优秀组织奖”。
扎实开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和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对市场监管领域325项处罚事项进行裁量阶次划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和“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省市场监管局荣获第二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团体三等奖,是西部地区唯一获奖单位。
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项治理,成功举办“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西宁论坛,市场监管总局在我省首发中国企业信用指数,成立中国企业信用同盟。推动信用承诺和年报工作有机融合,企业年报公示率高出全国平均值,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大幅提升。深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专项治理,全省48万户经营主体参与信用承诺,全年修复信用信息5.4万条。在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排名中,我省跃居全国第五。
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应用,完善经营主体登记、年报、监管、许可等政务信息共享清单,整合资源目录573项,推送共享数据1691万条,完成率100%。健全完善一体化行政许可审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协同监管等平台功能,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系统高标准联通。省市场监管局被评为2023年全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月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是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唯一通报表扬单位。
全面提质攻坚
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突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个社会问题,捍卫“舌尖上的安全”,需要付出不懈努力。省市场监管局制定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等办法,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制止餐饮浪费,着力打造“你点我检”服务品牌,完成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四级抽检监测4.48万批次,达到7批次/千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50%,发现问题整改率100%。
防患于未然,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重拳出击的监管态势,才能确保药品安全。我省扎实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聚焦重点品种、领域抓整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加大药品检验检测和案件查办力度,保持了药品安全事件“零发生”的良好态势。提高监管审批效能,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及注册许可程序,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省首家医用膜制氧设备快速注册获批,首个第Ⅲ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获批。制定出台《青海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多项配套文件,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扎实开展新一轮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联动17个省直部门加快构建具有高原特色、地域优势的质量供给体系。组织开展盐化工产业质量提升行动,建立“一企一档”质量档案。实施全省公共服务质量监测,覆盖8个市州、12个重点公共服务领域,采集监测样本超14万个。全省新批准发布地方标准147项,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1项,新增检验检测机构26家、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470家,分别增长8.7%、53.8%。“光伏组件生产标准化试点”等6个省级标准化试点实施,成功获批4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家企业首次通过国内“清香型年份酒”认证,全省首个盐化工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试运行,质量技术支撑作用全面提升。
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大幅增强。制定涉及15类159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完成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130批次。建立743家燃气具配件销售单位名录库,开展全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技术专家开展“提质强企”技术帮扶,“一站式”解决质量问题304项。扎实推进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清红行动”,认真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5万余台套,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300条,全覆盖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督促建档赋码可追溯气瓶24万只。建成青海省96365电梯应急处置体系,处置电梯困人故障2160起,解救被困人员5132人。
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大力践行“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要求,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始终突出高质量党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坚持服务产业“四地”建设开启“新赛道”和打好打赢国家考核督查“翻身仗”“两个引领”;营造发展便民惠企、竞争公平有序、消费安全放心的“三大环境”;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四条底线”;争取质量工作、知识产权、重点领域监管、公平竞争、案件查办“五项进步”;抓实法治建设、经营主体质量、平台经济发展、区域协同合作、干部队伍建设、行风作风建设“六个重点”,形成一批标志性、牵引性成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新篇章贡献力量。
(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