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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全省各族群众对河湖综合治理保护满意度超过90%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14     作者:王臻

黄南新闻网讯   3月11日,记者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在高起点安排部署、高标准系统治理、高效率推动落实下,截至目前,我省已开展117条(段)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成17条(个)幸福河湖建设评估年度任务,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推进,全省各族群众对河湖综合治理保护满意度超过90%。

青海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积极搭建“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林草长”协作机制,15980名河湖管理员实现与森林、草原、湿地管护员岗位整合,“流域+区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河湖长动态管理机制,全省6723名五级河湖长责任及时递补、持久压实。水利、公安、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合开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专项行动,有效解决河湖突出问题。

不断加大水资源的刚性约束,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74万亩(1.65万公顷),实现节水3961.34万立方米。建成各类节水载体1650个,24个县区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此外,水域岸线空间有效管控,完成长江水体连通性、自然岸线率调查,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95%以上,集中整治河湖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保护湖区生态。

推进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完成省内黄河干流270个排污口监测溯源。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出省境断面水质继续保持Ⅱ类及以上,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完成7个国家重要饮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6个水源地评估为优,并推进小流域、坡耕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5平方公里,水生态修复有力推进。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