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人,提起公诉24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2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
近年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内抓融合履职,外促行刑衔接,形成打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互联网领域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依法维护食品安全,督促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刑事、公益诉讼融合履职,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青海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检护质量安全2024”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力度,提高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强化行刑双向衔接,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打击制售伪劣商品多元共治新格局,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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