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4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法治化水平,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1+N”行动)要求,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 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据了解,我省将把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以“1+N”行动为抓手,以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基础上,着重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提质增效,经过两年努力使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实现常态化、专业化,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作用发挥更加突出,激励保障更加有力,成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同时,把司法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等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整合综治中心、网格员等资源优势,运用各类大数据和智慧平台,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探索组团式、智慧化等特色法律服务方式,合力推进基层法治服务,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办好法律服务事项,推动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烦心事、揪心事、难心事。在村(居)法律顾问履行参与起草、审查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参与经济项目谈判、签订重要合同,进行有关决策法律论证、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过程中,积极吸纳“法律明白人”参与,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引导更多法治力量向矛盾纠纷预防前端用力,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回应诉求、排查风险,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人民群众排忧解困,为基层社会治理提效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