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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法治护航

来源:青海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11     作者:戴美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严密、及时、高效的司法保护是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1991年诞生,到2020年第二次修订,时间跨越29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从72条到132条,从6000多字到16000多字,法条内容增加了一倍多,修改几乎涉及原法的每一个条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到修订的这一历程深刻反映了司法系统与时俱进,深入为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法治护航的决心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这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到《民法典》的出台,《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的通过和修订,《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的权利进一步得到法治保障。但是,202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显示,未成年人保护仍面临严峻复杂形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同时,未成年人犯罪有所抬头,家庭监护问题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等,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多年来,青海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将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放在首位,创新履职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前进路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司法系统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能动履职尽责,携手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工作取得新成效,真正从理念引领、模式转型、能力提升等方面完善实践路径,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营造更好环境。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