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守望青春的最后防线,更是护航成长的关键力量。依法保护“少年的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去年以来,省司法厅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工作优势,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落实到推动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为关爱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好法治护航。
注重统筹有力
全面落实政治责任
“帮教活动给我们带来了温暖,同时也带来很大启示,为今后融入社会打下了基础,我们有信心让人生重新开始!”——去年年底,省司法厅关工委在省未管所开展“关爱法治行·帮教助成长”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教活动,向未成年服刑人员赠送了书籍和学习用品,实地指导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教育改造,为未成年服刑人员送上关爱和帮助后,未成年服刑人员罗某某的一番话让大家觉得“一切辛苦都值了。”
有的放矢的活动形式,来源于日常的“用心用情”,省司法厅认真履行关工委成员单位政治责任,始终把关心下一代工作放在全局中统筹安排,强化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过去一年,厅党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关心下一代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紧扣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任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入手,将《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重点调研项目,对《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进行合法性审查,为青少年权益保护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八五”普法规划中,我省将青少年列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建立年度普法重点任务、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和普法联动等3个清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推动落实,并且在此基础上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各处室任务分工,强化督促指导,不定时深入各市州、监所开展调研指导10余次,有效推动了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注重创新载体
全面提升普法质效
在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民族小学,“五老”宣讲员索南扎西是学校里的“名人儿”,他擅长通过朴素、生动的语言讲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侵害等内容,告诉同学们要引以为戒,树立预防校园欺凌、沉迷网络的意识。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听扎西老师讲故事,对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等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同时,孩子们都有了“争做尊法护法守法好学生”的新目标。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而观念决定着行为。省司法厅始终把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在培育法治观念、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督促落实“法律进校园”主体责任,会同教育等部门把法治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实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作为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员,西宁大三学生张明兴致勃勃地向记者分享了他的普法经历:“通过给孩子们讲课和互动,我深刻体会到了为青少年普法的重要性,普法不仅仅是传递知识,更是传递关爱和责任,我感到特别有意义!希望能够继续参与到普法志愿活动中去,为保护青少年权益尽一份力!”
像张明这样的普法志愿者还有很多,在突出宣传重点的同时,省司法厅依托省内大中专院校,组建350人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向全省中小学发放系列法治书籍,开展“法律进校园”专题讲座、主题活动1.08万场次,累计惠及青少年154万余人次。狠抓禁毒宣传教育,与5所院校签约挂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德育宣传教育基地,深入20余所高校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健康人生·绿色无毒”活动,覆盖师生达1万余名。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会同印发《关于加强青海省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在全省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128名,实现全覆盖。强化示范引领,命名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204个、省级227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83个、“依法治校示范校”78个,10个集体、40名个人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称号。
注重权益保护
全面提升法援效能
“单打独斗”从来都不是最佳选择,做好每一项工作,都需要集合联动多方力量,共同发力。 为此,省司法厅强化监管教育、亲情帮教、社会帮助相结合,探索建立“民警—家庭—社会”一体联动的教育改造模式,携手推动未成年服刑人员认罪悔罪、修德励志、迈向新生。在此基础上,各监狱及未管所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执法监督,严格分押、分教工作落实,坚决杜绝混押混管,依法保障未成年服刑人员法定权益。与此同时,不断强化文化教育,改进教学方法,将未成年服刑人员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通过拓宽帮教渠道,常态化开展“关爱法治行·帮教筑成长”等各类帮教活动98场次,捐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和爱国主义教育读本近万余册,全面提升未成年服刑人员学法懂法用法尊法水平。
西宁市某中学两名学生课间操时嬉戏打闹,其中一名学生摔倒导致右臂肘关节骨折受伤,双方家长到校协商未达成谅解。事发当天,法律援助律师到达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后,对赔偿金进行初步计算,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加以“剥茧”式的析法,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正如以上事例所反映的情况一样,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始终坚持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探索调解与维权并重的工作模式,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进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省司法厅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风险”专项行动,调解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纠纷44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同时完善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妇联、共青团、检察院、高校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9个,方便青少年就近寻求法律援助。针对全省青少年开辟的“绿色通道”,基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真正实现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
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少不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的“协同发力”。过去一年,省司法厅遴选1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律师,组成省妇联法律顾问团,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75件,提供未成年人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12348青海法网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321人次,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青少年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进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直播20场次,受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作为致力于“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律师之一,从安徽来到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开展为期一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王传萍律师告诉记者,在承办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比较大,她说:“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关系着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能够为更多未成年受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减少未成年人被侵害或触法事件的发生,是我作为一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青海服务的最大收获,而依法保护青少年权益,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