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新闻网讯 自海东市抗震救灾工作转恢复重建后,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在前期充分评估地震灾害损失、鉴定农房及建筑物受损情况、调查评估地质灾害影响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市部门对接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谋划申报灾后重建项目,争取各类渠道资金,最终确定全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26项,总投资35.11亿元。
今年2月份以来,民和县抢时间抓进度,积极推进前期工作,陆续启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任务,涵盖农房修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和生态修复、特色产业发展等126项,现已完成111个项目的可研批复。
所有参建单位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维修加固类项目,10月底前完成重建类项目,并通过重建项目,进一步提升受灾乡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全面恢复乡村产业,修复生态环境,使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事业稳步提升,为灾区群众建设一个更加安全、更加美好、更加宜居的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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