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房鼎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6月26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决定:
房鼎奎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刘文育同志任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房鼎奎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驻会副主任职务;
周引民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驻会副主任职务;
刘志德同志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