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国家文化凝聚力、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的整体呈现,承载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现代文明的生机活力以及未来发展的潜在动力,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要善于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一、树立战略思维,擘画国家文化软实力进阶图景。从“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到“体现一个国家综合实力最核心、最高层的,还是文化软实力,这事关一个民族精气神的凝聚”,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置于战略高位谋篇布局。以战略思维谋划部署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要深刻把握文化建设作为精神生产的根本属性,围绕“要努力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根基,努力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进行整体部署,立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这一新的文化使命”,深刻把握全球文明倡议的文明境界,在更加深远辽阔的时空场域彰显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
二、树立历史思维,探寻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源”与“因”。社会文明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进步状态的重要标志。放眼世界,人类文明正朝着更高阶段逐步推进,“弱肉强食”“丛林法则”正在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文明理念所取代。我们坚定文化自信,不仅要信其有,更要信其能。文化软实力是对“能”的集中回应。要在真实历史进程中探寻中国文化软实力之“源”,以科学依据、科学方法、科学方案清晰呈现中华文化真实发展历程,探寻其凝聚力、生命力、传播力、影响力生成逻辑。要在大历史视野中探寻中国文化软实力之“因”,揭示中华文明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脉络,解读其“从‘多元一体’到共同体”的内在机理,品鉴其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
三、树立辩证思维,坚定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主体自觉。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一个结合”到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第二个结合”,中国共产党从文化之维对“中国特色”作出了生动阐释,巩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第二个结合”对中国共产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主体自觉提出更高要求,即要从文化之维深刻理解社会主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辩证统一,要对守正与创新、传统与未来、本来与外来作出辩证回答。首先,要把握联系的普遍性原理,在全面联系中认识中华文化,将文化建设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考量,将中华文化置于多元文明的全球格局中审视。其次,要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原理,深刻认识中华民族独特的资源禀赋、历史命运和精神品格,充分发掘中华文化的独特魅力。
四、树立系统思维,汇聚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强大合力。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需要以系统观念观之,以系统思维行之。从文化系统内部看,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素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马克思主义文化要素深度结合,实现文化系统新陈代谢和自我超越。从文化所处社会系统看,要发挥好文化在工作全局之中的独特功能优势,以文化建设领航各领域工作创新发展,注重从各领域工作实践中采撷生动鲜活的文化因子,凝练充满生机活力的时代思想。从文化工作力量格局看,要注重以大宣传工作格局整合系统资源和工作力量,形成新时代文化建设强大合力。
五、树立创新思维,拓展国家文化软实力生发的实践场域。唯有民族文化不断创新发展,才能对与日俱增的国家发展硬实力作出积极回应,才能主动拥抱多元文明走向世界舞台。要注重内容创新,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有机结合的有效路径,构筑新的文化自觉。要注重思路方法创新,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国际传播工作格局,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要培育创新文化,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探寻创新与变革的文化基因,将创新作为一种文化贯穿于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全过程。
六、树立法治思维,夯实国家文化软实力可持续提升的法治基石。保护和传承中华文化不仅需要基于文化自信生成的情感认同和身份自觉,也需要基于文化立法带来的规范意识和规则体系的支撑。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证。要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精细化的制度设计和配套措施保障这一根本制度落到实处,从而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文化立法是确认和巩固一个国家、民族文化成果的基本方式,要推进文化立法,健全文化法律体系,构筑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解决制约文化传承发展的短板和问题,提升文化立法对文化产业、文化企业、文化作品的强约束力,促进以文化创新为核心的文化管理制度现代化。
七、树立底线思维,筑牢国家文化软实力正向增益的安全防线。实现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必须要守住底线,妥善化解社会道德风险,有效抵御错误思潮侵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要注重道德风险防控,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健全道德教育体系,优化道德评价体系,从源头上消弭不道德行为的文化土壤。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内在的跃动的灵魂。通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匡正社会风气、凝聚价值共识,把以文化人与培育、坚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起来,不断创造好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营造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围,以此来滋养和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坚守和弘扬,并提升人民群众对错误思潮的辨识能力。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