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发挥基层阵地作用,对于全省各项工作来说,都是重要的一环, 立法工作也不例外。在这样的实践探索中,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万事开头难。时间倒回到2018年,浩门镇人民政府挂牌设立了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至2022年浩门镇头塘村设立了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现也已挂牌并开展相关工作。
几年来,浩门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由开始的摸着石头过河,到逐渐适应角色,再到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经历了多次摸索和实践。如今,浩门镇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了一支优秀的联络员队伍,他们热心公益事业并具备一定法律素质,是从基层代表、群众、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择产生的,具有很强的“基础性”。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律师,我有幸成为一名联络员,近几年,不仅自己从法律角度提出过意见建议,还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得到了大家的信任。”门源县一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最大范围地突出代表性,做到了最深层次的“接地气”,有效促使了各项立法工作更加务实,也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目前,浩门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室合用办公地点一处,占地50平方米,电脑、办公桌椅等办设备齐全,配备兼职工作人员3名,联系着州级人大代表4名,县级18名,镇级57名,可以说,覆盖面还是很广的。”浩门镇人大主席人选才仁扎西告诉记者。
为发挥基层立法联络点的阵地优势,浩门镇结合乡镇村社基层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组织各级代表履职尽责,以阵地为家,以代言为主业,确保了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和科学运行。
去年初的一次“人大代表进两室联系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让米林、杨延成等15名州、县两级人大代表感触很深,因为他们中大部分人在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素材就来自那次活动中和群众的深入交流,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小小的代表联络室,他们和群众拉家常、说心里话,在轻松聊天的过程中汇集了民意,提出了切合实际、深受群众肯定和期待的意见建议。
“结合法律法规做好基础性工作”也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本职能之一。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各项事业提供了更加便捷、实操性更强的法律依据,浩门镇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镇司法所长为义务法律指导员,对全镇“八五”普法规则和依法行政、执法检查、法律法规宣传等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指导,使基层各项工作在法的框架内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浩门司法所联络员陈治雄,在基层立法联系点参加了几次法律指导活动后感慨道:“以前我们总认为有些工作难以实现直接和人民群众当面沟通,尤其是‘普法’这种相对枯燥的工作,但是这几次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样的平台,我们实现了和人民群众面对面的交流, 时常在接地气的一问一答中就轻松实现了工作目标,这样的工作方式值得肯定,也值得借鉴!”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是为了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建议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广泛征询乡属企业、社区、社会团体的意见建议,最终将来自基层的意见建议纳入到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中。
浩门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台账上记录着:《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海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和2部民族自治条例的修改过程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作用,前后共有65人次参加修订和审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类5条,并得到采纳……基层人大代表优势得以发挥,这为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支持。
“随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逐步深入,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真正地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这是一种鼓舞,也是一种动力,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更加切合地方实际的‘联系点’工作模式,让立法更大程度地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才仁扎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