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践。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与国家立法机关之间的“桥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青海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省、州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这是我省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青海新实践的一个缩影。
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展人民参与国家政权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而建立的畅通基层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立法的制度平台,彰显了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显著优势和巨大功效。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深刻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层属性,正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运用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
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旨在发挥立法听取民意的“直通车”作用,这些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2015年,首批试点单位设立。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个别地方到全国范围,历时8年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为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
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青海新实践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支持指导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立法信息,鼓励基层立法联系点以街头巷尾拉家常等形式面对面征集群众意见,并兼顾书面、线上等征求意见方式开展工作。自2016年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首批12个立法联系点访民情、听民声、汇民智,对100多部法规案反馈了意见建议,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中,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探索出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在格尔木市人大,通过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学者传经送宝、授业解惑,组织业务骨干外出培训观摩、考察学习,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素养,全力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花结果夯实基础;在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青海盐湖公司坚持以学带研、以研促学,法治素养和参与立法能力明显增强,提出很多紧贴实际、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提高了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面向未来,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立法,重任在肩,应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收引导基层人民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及扩大联系点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的过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密切协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让民意民智真正成为激活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